第二百零一章(第3/3页)
孙刺史的喉结,禁不住颤了颤,他吞了口泛出的津液,带着好奇与疑问的视线落在汤上。
氤氲的热气散去,露出里头各色食材来。只见一样样食材被错落有致地安置在砂锅里,泡在金灿灿的浓郁汤汁中,外围是一颗颗色泽雪白的鹌鹑蛋、肉嘟嘟胖乎乎的海参,肥厚敦实的瑶柱、花胶、鹿筋与鱼唇等物,位居中间的则是一枚足有掌心大小的鲍鱼。
只是对于孙刺史来说,鲍鱼实在算不上什么新鲜玩意。
时下鲍鱼尚多,且味道鲜美,各家铺子都爱用,前头丰姐儿还做过一道火腿玉竹鲍鱼汤,用的也是极上等的鲍鱼。
倒是旁边放着的花胶、鱼唇、海参乃至鹿筋等物,还多得孙刺史几眼。
当然,他最奇怪的是这惊人的香气。
孙刺史还未说出心底疑问,旁边的顾司马已是忍不住:“这物怎么如此香……?”
话音落下,食堂内的惊呼声也是此起彼伏。众人心下带着同样的疑问,持木筷细细瞧着里头的食材:“简厨娘说这事汇聚山珍海味与一身?我瞧着有海参鲍鱼等海鲜,确实不见其他食材?”
“笨,最重要的是汤底。”侯生摇了摇手指,与提问的同窗道:“我做客时曾听胡师傅说过,简厨娘做普通吃食时用的高汤都是要用整鸡与猪骨等物熬制,再看看这个汤,说不定里面齐聚各种食材呢。”
“候兄说的不错。”叶生头也不抬,附和道。他手持汤匙,先是舀起一勺汤汁,只见汤汁有点粘稠粘稠,瞧着便是炖煮了许久,散发着咄咄逼人的香气。
光是看着,叶生便止不住泛出津液。
那边孙刺史也控制不住好奇心,同样舀起汤汁往嘴里送去。
当汤汁落在舌尖上的瞬间,孙刺史的胳膊泛起一片鸡皮疙瘩,被里面包含的鲜味惊得头皮发麻,一时间竟是说不出别的话语。
孙刺史确信,就如底下坐着的学子所说这道汤定然是用数种食材熬制所成,绝非简简单单的一道汤。
这等味道,难怪能叫佛跳墙!
孙刺史咋舌半响,才伸手夹起一筷子鹿筋往嘴里送去。
鹿筋炖煮了足够的时间,肥厚又富有弹力,香得教人直吞舌头;海参内外吸收了满满的汤汁,鲜得教人呼吸急促。
小巧的鹌鹑蛋一口一个,丰厚的蛋黄给汤汁更添一份清纯的咸香;软嫩的瑶柱来上一口,细嫩中又富有韧劲,滋味鲜美得很。
另外几样配菜,样样也是出色。
到最后,孙刺史才把目光落在位处中央的鲍鱼上,有些好奇到底为何它能占据中央。
他夹起鲍鱼,鲍鱼身躯厚重肥美,带着油润的光泽,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孙刺史牙齿落在上头,又被紧实丰腴的肉质惊了一惊,不同于平日吃到的鲜鲍,简雨晴用的是干鲍。
整只鲍鱼吸收了所有食材的鲜美,内里竟是呈现成溏心的模样,一口下去里面绵软无骨,还略有些粘牙。
所有的美味都被齐聚在它小小的身躯里,复杂到难以用语言形容的香味四散而开,教人直记得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去咀嚼,去品尝,去回味。
孙刺史吃到最后,吐出口长气。
难怪,难怪,难怪简雨晴要把这道佛跳墙放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