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8/14页)

那么,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了:要么跟公司签合同,以此来争取刘梦麟和公司对她的支持,这样她最起码不再是单枪匹马跟巡捕房和邱大鹏斗法。

硬是不肯签合同的话,那就只能拿钱挡灾了。

可她又能上哪去筹这样大的一笔钱?

晚上闻亭丽回来,将白日的事同厉成英说了,厉成英提出另一种方案:巡捕房明显跟邱大鹏沆瀣一气,她们与其找证据揭露邱大鹏的罪行,不如直接改刺杀为绑票。

绑了邱大鹏,逼他自己拿出这笔钱来赔偿火灾损失。

但绑票行动中变数更多,这意味着厉成英的人随时可能会暴露自己,闻亭丽很快否决了这个方案。

再说,这样大的一笔钱一旦经过她的手,白龙帮和警方立即会查到她头上来,麻烦事也会一件接一件找上门来的。

“我想明白了,只要邱大鹏活着一日,我和小桃子就不可能过安生日子。”闻亭丽目光幽幽,“除掉他才能永绝后患,钱,我倒是有别的好主意。”

说到此处,她面色一亮:“我大概猜到邱大鹏会怎样给我挖坑了,我们何不将计就计……”

在刘梦麟和黄金影业一众元老的不懈推动下,《南国佳人》一片正式定于正月初六在黄金戏院和恩派亚影戏院双双上映。

随着上映之日的临近,巡捕房开始天天找闻亭丽的麻烦,除了前头所说的证据,又涌现出一些新的“铁证”,而所谓的“目击者”也越来越多。

就连黄金影业公司内部,也有人写匿名信揭发闻亭丽。

信中称:事发前,闻亭丽经常悄悄到后门转悠,出事的那一晚正是《南国佳人》最后一场戏,收工后,大家很高兴地去吃宵夜庆功,闻亭丽却找借口留下来,以至于出事时片场只有她和老卢两个,该检举者还表示,当日片场并无可疑人士出入,合理怀疑这起火灾是闻亭丽为了博取陆小先生的同情而制造的。

面对频频出现的新状况,刘梦麟在力保闻亭丽的同时,也给她下了最后通牒:要么十日之内拿出十万大洋承担公司的一部分损失。要么就乖乖同公司签合同,否则他将不再以公司的名义维护她。

黄远山一气之下跑到刘梦麟办公室据理力争:“闻亭丽自己给自己放火?你一把年纪连这种鬼话也信?一个大老板不想着抓真正的纵火凶手,整天欺负一个小姑娘算什么本事?”

刘老板猛地一拍桌子:“你有本事,你有本事怎么没把凶手抓来给我看看?那些可是警署调查得来的证据,不是我刘梦麟凭空捏造的!即使不是闻亭丽亲自放的火,这场火因她而起总没错吧?要不是她在外头与人结怨,片场何至于被人烧得片甲不留,现在好几部片子处于停工状态,公司上下几百号员工等着我发工资,我这当老板的马上就要被逼得跳楼了!黄远山,你少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然,你替闻亭丽赔钱?”

黄远山二话不说从口袋里签出一张支票拍到桌上。

“去年投的几部戏,我私人方面也出了不少,现在我户头里只有两万大洋了,先垫上!剩下的我再替她想办法,你马上把案子撤回来!”

闻亭丽在外头偷听到此处,感动之余,忙进去将支票塞回黄远山:“黄姐,这是我的事,你快把钱收回去。”

刘老板索性把两个人一起轰了出来,事后也拒绝接受黄远山的支票。

翌日一早,闻亭丽就接到了法租界法院一位姓陈的堆事的电话,声称法租界公审局已经接到了与她相关的一宗民事纠纷,让她做好上庭的准备。

事已至此,闻亭丽只得“佯装狼狈”做两手准备。

第一件事就是“公开”筹钱。

她先是将一堆不穿的旧衣服送到当铺去变卖,顺便以匿名身份通知报社,果不其然,第二天报上就出现了“小明星卖旧衣筹钱”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