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审案(第2/3页)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杜中宵和鲍轲带人到了县衙,正式重审白家一案。

一应案犯和证人被带到堂上,李杞看着白先,道:“白家的后人,记得只剩了一个女儿,莫不就是你?怎么做男子打扮?”

白先落落大方,拱手道:“回知县,小女子做男人打扮,路上方便。”

李杞点了点头,不在这上面纠缠,对鲍轲拱手:“提刑,一应案犯俱已带到。当时章家书铺的主管偷换借据,旧的借据就在案头,俱已查问无误。”

鲍轲点了点头,查看案头的证物,一时没有说话。

杜中宵坐在一边,监督审案。自己是御史台的官员,这不是诏狱,不好直接插手。审还是由提刑司来审,御史台的官员在一边监督而已。程来广带了两个吏人,坐在一边记录。

自从御史台收了状纸,已经过了好些日子,白先不似以前憔悴。她本是女儿身,十七岁年纪,长得端庄,算不上绝色美女。以女儿身告了半年状,一直告到御史台,杜中宵也有些佩服她的执着。

看罢了状纸,鲍轲抬头,对堂下的简员外道:“你为了谋夺白家土地,偷换借据,逼死人命,实在罪大恶极!事情到底如何,仔细召来,少吃些苦头!如若不多,大刑伺候!”

简员外喊冤:“相公,小的是一等良民,如何会做那种事情?白正然来借我家的钱,当时念在同是乡亲,便借给了他,哪里想到后来的事?一切与我无关!”

鲍轲冷笑一声:“证据和口供就在这里,易理供述换过了证据,你还敢抵赖!”

说完,不理简员外,对一边的章员外道:“书铺是你家的,为何偷换借据,从实召来!”

章员外道:“回禀相公,半年前简员外和白正然到了书铺里,商定了写一张借据。过了一个月,简员外来找我,说是给三十两白银赠我,把借据换过。小的一时贪他的银子,便就换了。”

易理已经招供,章员外再抵赖没有意义,一问就说。他只是这件案子的从犯,再怎么样,应该判不了死刑。简员外可不一样,是本案主犯,当然抵死不认。

鲍轲道:“偷换借据,用的是县衙发的契纸。契纸从哪里来的?”

章员外道:“是简员外送来,说是托了县衙的简押司,从衙门里拿出来的,必然不会错。”

鲍轲点了点头,问一边的李杞:“简押司可曾收押?带上堂来!”

李杞道:“回提刑,本县押司简中明,擅带契纸出县衙,做下这不法的事,已经收押。”

过不多时,简中明被带了上来,摁在堂下。

鲍轲在那里仔细审问,让几个案犯详细说明当时经过,杜中宵冷眼旁观。章家书铺的人,包括章员外和易理都算配合,一问就说,并没有隐瞒。简家的人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不管什么事,只要没有确定的证人,就一推三不知。很显然他们是商量过的了,就是不招供。实在没有办法,认些小罪,杀人的人事抵死不认。只要不牵涉到杀人,最重不过判上几年,也没有什么事情。

再三审问,简员外只好认了自己送钱给章员外,让他偷换借据的罪责。但对于其他事情,则是一概否认。只说自己用新借据催白正然还钱,绝没有杀人的事情。

问不出结果,鲍轲命把几个罪人收监,择日再审。几个官员坐在一起,商量着刚才审案的结果。

鲍轲道:“简员外这几个人,看起来极是难缠。只要没有人证物证,便就不认罪。白正然之死连白家的人都说不清楚,当时前去验尸的人,写的明白是自缢,现在难办。”

李杞道:“本县人少事多,当时带人去验尸的,正是在押的简中明。现在想来,其中必然是有不对的地方。只是时过境迁,尸首早已下葬,只怕难再找到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