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地方矛盾(第2/2页)
十三郎喝了一口酒道:“如此不好么?一家团聚了,快快活活。”
姚守信摇摇头:“等到赚了钱,二哥才告诉我,数年之前他已经成亲了。因做生意亏了本钱,不得不把嫂嫂典卖出去,到宜城一个员外家里做佣,签了五年契约。现在手中有了钱,便想把嫂嫂接回来,一家团聚。不想那个员外只是不肯,必要我嫂嫂在他家做满五年才肯放人。哥哥去了一趟宜城,向衙门递了状子,也全无用处。当时签的实契,除非那员外愿意,不然这五年是必须做完的。”
十三郎听了之后一拍桌子:“那里的县令好不晓事!你是现在军中炮兵教头,营田务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这样一件小事,那县令也不给面子么?哥哥不必忧心,只要提举一句话,必得嫂嫂回来!”
姚守信只是摇头:“兄弟,坏就坏在我二哥与人家签了实契,那人不愿意,有什么办法?我正在找人通融,哪怕多赔那一家些钱,能把嫂嫂接回来就好。再者说了,襄州新任的马知州,明习法律,最重律条。我想过了,提举就是愿意出面,此事也办不成。”
实契一应手续俱全,只要有一方不愿意,就必须执行。签了五年,就是五年,没有办法。别说一个军中教头,还有进士因为家贫其母给人为佣,中了进士之后想赎回,未到期主人就是不许。碰到好说话的官员,杜中宵帮忙说一句话,由官方命令毁契,倒是可以把人赎回来。问题是新任的襄州知州马寻,本是毛诗明经出身,对于案件特别较真,十之八九是不成的。以明经做到这个地位,必然小心,如果判了可以未到约就可以赎回,那个员外闹到上司去,对他的前途不利。
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听姚守信介绍着情况,十三郎好大不耐。喝一口酒道:“一个乡下员外,如此不知好歹,又不是不赔钱给他,何必如此难为人?哥哥,左右宜城县离此不远,我们教的人里,也颇有几个在那里营田的。等到过两日挑个清闲日子,我们带了人,到那个员外家里走上一遭!”
姚守信道:“兄弟,我曾经去过了。那员外极是难说话,软的不行,硬的也不行,没用的。”
十三郎想了想,愤然道:“既然他软硬不吃,我们便用些手段好了!”
姚守信吓了一跳:“兄弟,可使不得!宜城不是枣阳,可不是营田务说了算的地方。那些州县里因为营田务划地自治,与地方的关系可没有那么融洽。被他们抓住把柄,会出事的!”
十三朗满不在乎地道:“哥哥不必担心!此事便交予我了,过两日走一趟宜城,会一会那什么鸟员外!我们到这里营田,地方得了多少好处,一点小事也不帮,还有什么说的!”
见劝不住十三郎,姚守信不由担心。虽然有杜中宵在后面撑腰,十三郎不会出什么事,但真要惹出事来,其他人的惩罚可少不了。自己一点私事,连累了众人,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