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新奇吃法(第2/2页)
放下杯,杜中宵又道:“这酒是用高粱酿的,比平常的酒便宜许多,诸位尽情饮就是,离开时一人带一坛回去。这里土地斥卤遍地,宜种高粱。只是高粱一则难以入口,又有毒性,只能作饲料。用来酿酒正好省了糥米,节省口粮,以后州里官酒库,也可以酿这酒。”
杜中宵在这里酿白酒,倒不是为了赚酒钱,而是为以后的粮食找出路。高粱作为粗粮,食用起来口感极差,而且是真有毒的。现在朝廷收的大豆高粱,主要是用作马料,并不是供人食用的。偏偏这周围盐碱地,就适合种这种作物,还能够治碱。杜中宵酿白酒,就是要用高粱代替大米做酿酒原料。
刘几道:“此事日后你专门写一封书送到州里,自有知州决断。今天不谈公事。”
杜中宵拱手称是。见铜锅里面鸡汤已经烧滚,挟起一片羊肉卷道:“里面的鸡汤热了,正好用来烫肉吃。这肉在锅里一放,颜色变了便是熟了,在料里面一蘸,鲜美无比。”
一边说着,一边把肉卷烫熟,在面前小碟里一蘸,向几人展示了一下。
“有些意思。”刘几见状,也挟了一片羊肉卷烫了吃了,赞不绝口。
程县尉心中叹了口气,与郑司理一起夹了肉片涮了放到嘴里,还没尝出肉味,便已化光。只能心中暗暗叹气,难得今天吃肉,却尝不出肉味,只吃了一口酱味在口里。
饮过几杯酒,刘几对杜中宵道:“推官适才吟了一首七绝,甚有意思。这诗以前从未听过,可是推官所作?此诗甚有意境,只是不知此时吟来何意?”
杜中宵愣了一下,才想起刚才自己无意吟的那首诗来,随口答道:“在京城待考之时,闲来无事联句练诗,偶然得了这么一首。只是见那边菊花凋残,心有所感罢了,并无深意。”
“哦——”刘几点头,只道是杜中宵一时睹物思情,想起了自己辛苦备考的时候。这诗是后来的苏轼所作,是其名篇之一,自是极好的,刘几不由反复吟咏赞叹。
杜中宵这个时候念这首诗,却不是这个意思。他看见那凋零的菊花,一时想起这首诗,又想起了历史上苏轼做这首诗的背景,才不由自主自主地念了出来。
此时西北战事逐渐平息,宋朝正在和党项议和,短时间不会有大仗了。宋朝三场大败,第一场三川口失了刘平和石元孙两员管军大将,中外震动。刘平没于贼中,不降而死。朝廷以为刘平殁于疆场,对其后人封赐极厚。后来知其未死,碍于面子不好夺他后人的官,但他后人都仕途坎坷。刘平幼子刘景文与苏轼相厚,这首诗就是苏轼赠于暮年的刘景文,影射刘平故事。
杜中宵穿越千年,对于西北这样不明不白求和觉得甚是憋屈。不过他现在官位低微,难以影响朝廷大局,想起这些事情来便情绪低落。
所谓身在中原,心在西北,不自觉就把这诗吟了出来。
此时朝廷杜衍为相,范仲淹任参知政事,韩琦任枢密副使,九月间,皇上强令范仲淹和韩琦条奏政事,改革积弊,两人由此上陈十事。
从邸报上得知这个消息的杜中宵,知道历史上大书特书的庆历新政,已经开始了。
一边是让人泄气的西北议和,一边是自己已经知道有始无终的朝廷新政,杜中宵有些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