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2/3页)
她要么不去超市,去一次就要买很多东西,热爱囤货,恨不得把家里需要的消耗用品都买上一年份的。
闻九则和她一起住的时候,会被她拉去逛超市。
他们住处附近那个大超市人流量很大,周围几个小区的人都喜欢去那里购物,超市还喜欢搞促销活动,每次有活动,人都特别多。
有一次遇到水饺搞促销,薛铃还挺喜欢吃水饺,看人都挤在那边抢,还有大姨嚷嚷那个水饺特别好吃,她顿时也心动了,准备过去买一点。
可惜怎么都挤不过去,见她在人群外跃跃欲试,闻九则决定干脆帮她一把,两手插到腋下将人举起来,直接让她空降内圈——
那天好吃的饺子是抢到了,但薛铃回到家就倒在沙发上,脸埋在抱枕里不肯抬起来。
好几个小时没理他,直到晚上他煮了水饺喊她去吃,她才爬起来。
坐在桌边才吃了一个水饺,突然吸吸鼻子说:“今天好丢脸。”
“哪里丢脸了,他们又不认识你。”
“……从今天起,就认识我了。”
闻九则住到她那后,因为身高长相,在那一片还挺出名的,附近的大姨大婶私底下议论他。
有人猜测他是模特,有人说他是港市来的武打明星,还有的觉得他是道上混的。
薛铃就不那么出名了,但这次之后,认识她的大姨大婶也多了。
提起她都说:“那个跳到柜台上抢饺子的闺女”“听说爬到货架上还踩着别人的头去抢饺子”“在超市和男朋友吵架被男朋友摔到人堆里”……越传越离谱。
就因为那次,薛铃都不乐意再让他跟去超市,去了就让他蹲远点等着,自己去买东西。
就像现在这样。
闻九则用望远镜观察到薛铃购物出来,准备下去接应,见她在街上张望,又拐进了另一条街。
闻九则皱眉,那条街在这边楼顶看不见。
他又等了一阵,看天色都快暗了,等不下去,观察周围地形,考虑从楼和楼之间,横跨丧尸多的那条街去另一边的可行性。
在他真正行动之前,薛铃出现了。
她大包小包背着提着,手里还提着一大块东西,虽然表情略僵硬,但从走路的步伐就能看出她的高兴。
走一段,手上东西太多掉了个袋子,她又回头去捡,捡起这个掉那个。
等她拖拖拉拉走过丧尸最多的街区,闻九则去接,才看清她手里拖着的那一大块,是一条大火腿。
闻九则几乎从她眼睛里看出兴奋的炫耀:“看,是大火腿!”
没有问这么久了,大火腿还能不能吃,闻九则先把东西都接过来,顺便把她也扛起来,快步往停车的位置走。
薛铃那件特大号男士外套里鼓鼓囊囊的,扛在肩上特别硌人,闻九则在车边把她放下来,揉了揉肩膀。
“你身上是什么东西?”
薛铃把身上的外套往两边一拉开,露出脖子上一片金光闪烁的金链子。
闻九则:“……”
薛铃又举起双手,外套袖子落下来,露出她两条手臂上几十个金镯子金手链。
闻九则:“……”
他是和薛铃提起过,大基地现在金子还可以当做货币流通,毕竟交易只用物资还是不怎么方便。
但看清她这个金店劫匪的别致造型,闻九则还是差点笑出来。
薛铃莫名兴奋,展示完自己身上挂着戴着的,又从口袋里掏掏,全都是金子。
闻九则给她取下身上那些东西的时候心想,这下真是金光闪闪的富婆姐姐了。
薛铃对金子的兴奋没有持续太久。
她还带了一些在药店翻出来的药。这些药不拿放在那也是过期浪费了,所以她又拿了很多。
不过这次时间不够,没有仔细筛选,只挑了挑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