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认主(第2/2页)
似乎在衡量什么。
四只小短腿也不停的挪动着,走出两步又退回来,显然想跑但是并不敢跑。
“这就很好嘛,我喜欢跟聪明的动物打交道。”罗素呵呵一笑,对鼠王目前为止的表现很满意,虽然发动鼠灾啃光了地窟屯的粮食,也咬伤了不少人。
但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后果,一切都在可控范围。
最关键的是,鼠王一旦进化成功,领地就将得到第二只幻兽,这对罗素来说,是很大的助力。
意味着,他即将拥有第二名幻兽骑士下属。
甚至可以靠这只幻兽大老鼠的契约机会,去招募更多大骑士来追随自己。
“叽叽。”
“拉姆,拿魔力药剂来。”
“老爷,来了。”男仆拉姆递来一支通用型的魔力药剂,最大的效果就是壮大斗气。
幻兽的元力与骑士的斗气有所不同,但是魔力药剂本身,都是最原始的力量,不存在会与元力或者斗气起冲突的可能性。
拧开盖子,罗素将魔力药剂放在鼠王面前。
鼠王闪烁红光的小眼睛,瞬间就放出了更明亮的红光,迫不及待叼起魔力药剂的瓶子,就咕咚咕咚的喝下肚。
然后舒舒服服的打个饱嗝。
“怎么样,好喝吧,最重要的是它能帮助你进化。”罗素微微一笑,道,“大耗子,跟着我,你能得到足够的魔力药剂,帮助你进化,路怎么选,你应该懂了吧。”
“叽叽!”
鼠王的智商明显不低,在红光小眼睛转两圈之后,便果断凑到罗素的脚边,亲昵的蹭着罗素的裤管,像小狗一样撒起娇来。
“恭喜大人!”查尔斯咧嘴大笑,“成功收复了一只即将进化的幻兽!”
野兽与人类不同,不会耍手段,假装认主来换取好处。
所以鼠王此举,就是真的以认主来换取好处,它的狡猾之处在于谨慎多疑,但并不会认主之后再反复——除非罗素虐待它,它才会反复,或者说噬主。
“很好!”
罗素大笑,对着鼠王招招手:“跟着我,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地窟那点血牙菌算什么!”
“叽叽,叽叽!”接下来,这只鼠王便如同猎犬一般,亦步亦趋的跟着罗素。
尽管它畏惧阳光,畏惧开阔地带。
但是有罗素的招呼,以及时不时用魔力药剂做诱饵,激发鼠王对进化的渴望,让鼠王成功克服恐惧。
可以堂而皇之的行走在阳光之下。
“叽叽!”
它抬起头,看向以往几乎从不敢抬头看的太阳,仿佛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它鼠生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