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3/5页)

以前他可是石连虎麾下的要将,当将士自然是得在主公面前当,不然干得再辛苦、再好,功绩可能都不被看见。

然而石连虎已经殒了,他要在雄主前刷存在感,唯有随霍霆山一同去幽州。

这条幽州之路肯定不好走,但若是走好了,那就是青云梯,说不准往后子孙都受他蒙荫庇护。

辗转反侧想了一宿,兰子穆带着妻儿来了幽州,来到后他惊觉——

来晚了。

或许他一开始就应该来投霍幽州的。

霍幽州比石并州大方豪爽多了,他不像石并州得了宝贝,自己独占七分,剩下的三分才勉强给一众将领分一分。可是麾下将领不少,落在每人头上的真算不得多。

跟着雄主,除了实现自己的抱负,还不是为了生活过得好些。

兰子穆对现在的日子就很满意。

釜甑里的羊肉煮开了,香气溢了出来,可以来吃了。

陈渊拿了陶碗开始盛羊肉羹,前面两碗先给霍霆山和裴莺,然后顺着派下去。

裴莺今日特地换了一身骑马装,现在席地而坐方便得很,她接了陈渊递过来的陶碗后,一手端着碗,另一手拿着竹箸。

霍霆山坐在她旁边,同样端着碗。他拿到碗后没立马吃,而是侧眸看了眼身旁人,见她端着碗先喝了口肉汤,然后慢慢动筷夹肉吃。

他看了她好一会儿。

他知她不喜食羊肉,但现在还是吃了,并不像之前在府中时放着不动。

她其实也顾大局得很,挺好养的。

霍霆山收回目光,开始用夕食。

对比霍霆山,裴莺的食量少得可怜,陈渊给她盛的那碗羊肉,她用了好半晌才吃了两三块,而她周边的一众武将已经吃了两碗了。

就当熊茂想从釜中盛第三碗羊肉时,忽然有人吹哨。

“哔、哔、哔——”

足足三声响。

包括霍霆山在内,所有端着碗的一众武将同时停住。

三声长哨声,有敌袭。

“他娘的,用个膳都不让人安生。”熊茂骂道。

霍霆山搁下碗起身,点了人,“陈渊、熊茂、知章,你们三人随我来。”

众人大惊,“大将军,此番小敌袭罢了,何须您亲自前去?”

他们现在在呼禾县的南端,北面有长城,长城挡住了平原地带,但无法囊括一些颇为陡峭的山谷小道。

匈奴大军无法从山谷小道走,只能以小队的方式穿行,这种基本就是打个闪电战,劫掠完立马回去。

这时有快马奔入营中,斥候疾驰到主帐旁,一刻不敢耽搁的扬声道:“大将军,匈奴小队突袭呼禾县北端。”

“我知晓你们请战之心,但此役为首战,我欲亲自灭匈奴威风。”霍霆山对众将领说。

他是马背上出来的将军,哪怕如今大权在握,依旧热衷上战场。

话毕,霍霆山吹了声口哨,不远处正在吃草的乌夜闻声而动。

方才被点名的三人立马去点兵。

霍霆山翻身乘上乌夜,策马前夕,他似想起什么,低眸看向还坐在麻布上的美妇人,“夫人,我去灭匈奴,明夜子时前必归。”

裴莺颔首:“祝将军马到成功。”

霍霆山笑了下,“承夫人吉言。”

骑兵队整装待发,霍霆山一声令下,数百骑兵队齐动。

马蹄踏着白日的最后一点淡光,如同一把出鞘的长剑,剑指呼禾县的南门。从南门入,直穿呼禾县,再从北门出。

将行至北门时,霍霆山看到了不远处的匈奴。

匈奴是游牧民族,比起大楚发达的农耕纺织,他们那边并无太多的布料,故而衣裳以兽皮为主。

兽皮做衣,长发编成一条条细小的发辫,他们坐于马上,手持一把弯刀。有些匈奴正和守城门的卫兵搏斗,另一些则如狼入羊圈般冲向周边的商贾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