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消失的子弹1(第3/3页)
孙春苗应该早就在搜集证据,她清楚叙述了整个过程,从八三年跟她母亲在火车站附近的民营小旅馆打工开始,一共两年时间,她断断续续被父母强迫卖|淫。
期间还生过两个孩子,第一个卖了,第二个因为是儿子,她爸妈要当孙春苗弟弟养着,这才回老家小丈村。
孙父准备把孙母和便宜儿子留在村里,他领着孙春苗接着外出‘打工’,孙春苗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也不想让孩子被这样的父母养大,把父母灌醉,杀害分尸。
等警察到的时候,她正抱着孩子喂奶。
看照片上,这姑娘脸上还带着血,眼神呆滞地抱着一个小襁褓。
看笔录,这姑娘跟疯了一样傻笑,说原来这么简单,早该动手的,还说麻烦把孩子送进孤儿院,不要交给小丈村的人养。
之后的笔录里,孙春苗说她是独生女,原本父母也很宝贝她,因为跟青梅竹马的同村人婚事没谈成,还被准婆婆说早就失了身,村里传出了恶心的流言,父母才对她变了脸,把她带出去打工。
她父母都好吃懒做,火车站附近什么人都有,做生意的、出公差的,个个不差钱,看着人家下馆子住宾馆,他们却只能打扫卫生,甚至帮着擦鞋,不由眼热,又见有女人在做这种皮肉生意,孙父孙母就开始劝说孙春苗‘下海’。
孙春苗不乐意,他们就寻死觅活!还说她反正已经不是大姑娘了。
小李看到这里都要气疯了,“这他妈的是什么父母,自己女儿被婆家欺负,被村里人造谣,不该替她做主吗?居然把她带出去卖?”
刘姐叹道:“唉,就是说啊,这姑娘太可怜了。”
许天也气得不轻,虽然当警察总会遇到奇葩,可这也太突破下限了。
她沉吟道:“也许孙春苗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这姑娘如果活到现在应该是二十四岁,她是六三年出生的,那个年代很少有独生子女,而且村里重男轻女严重,如果她父母都能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儿?”
小李被她这个分析角度惊呆:“不是亲生的也不能这么糟践啊!等等,你说她如果活着?她死了吗?我还以为她在监狱呢!不对,不管是死刑还是无期,只要判决下来,这些案卷应该在法院才对啊。”
许天看得快,已经翻到后边了,她叹口气:“孙春苗死在看守所里,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