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2/3页)

《谶言》。

谶,预言也。

陆青生是文人,所以他写的是文谶。

文谶是什么?就是你写下一段话,一个故事,一个无趣的大道理,写的时候或许并未多想,甚至只是为了押韵或是好玩甚至只是为了牵强附会地交上一份作业,但若干年后,你随手写下过的这句话应验了,你恍然惊觉,原来你早已为自己下了谶。

应了文谶的人有很多,不光是那些用自己的血肉在写作的作家,还有那些自诩从不付出真感情的作家。

因为不管写作的人再怎么欺骗自己欺骗他人,文字永远会在不经意之间透露出笔者内心最深处的想法与情绪。

而这就是这三个主角中最重要的那个角色的故事。

落魄的穷书生没钱赶考,迫于生计写起了话本,为了卖得出去,这话本俗得不能更俗——清贫但清高的书生空有一腔抱负却无法实现,他在宴席上痛斥黑暗的官场且表达了如果自己进入官场一定会改变这现状的野望,被不学无术的官宦子弟传了出去并大肆嘲讽,笑他心比天高,笑他穷儒烈性,笑他自命清高。

结果又一年苦读后,他一朝金榜题名,被当朝重臣榜下捉婿捉来当了女婿,从此平步青云,还回乡显摆了一下,当初嘲讽他的人此时此刻都只能战战兢兢恭迎他——当然,这回乡显摆显摆得很有档次,书生是回乡铺路建桥造学堂去了,既没有锦衣夜行,又体面地做了大善人,很符合话本受众的精神需求。

这话本写到这里就结束了,俗套的开头完美的结局,在话本的主要受众——和他一样的不得志书生里可以卖出不少份了,凑够他这次赶考的钱总是没问题的。

但这个他随手写的话本非常受欢迎,用现代话讲就是爆了,书商非要他写续作,他不想写,但早前签的契书却显示他没有不写的选择,而且书商向他保证,知道他要进京赶考,这就是最后一本,以后不会再来问他要续作。

于是他不情不愿地写,带着一腔怨气地写,他写书生做了重臣后起初还记得自己最初改变这个官场的志向,但环境怎么不允许他这么做,写他怎么被同化,写他最后怎么权倾朝野但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总而言之,他写了一些不那么市场化的东西,他想着,或许这样的话,这话本就没人看了,书商以后也不用追着他要续作了——是的,他不信书商的鬼话。

他带着怨气写完了续作话本,结果这续作依旧大获成功。

书商果然又缠着他要下一份稿子,但赶考的时间到了,书生背起行囊,踏上了赶考路。

考完放榜,他中了,不光中了,还是当届探花,十年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当朝宰相的女儿看中了这位探花,于是他成了丞相女婿。

那时候他沉醉于大小登科的喜悦之中,并未发现自己的故事多么像他笔下曾经写过的那个已经被他忘记了的话本。

那之后他用心做官,又回乡接来了老母亲和弟弟妹妹,还给乡里修了路铺了桥,一切都完美得让人全身心地沉醉于这喜悦之中,他自然更不会再想起那段需要折节写话本度日的辛苦日子。

他一心要做个为民造福的好官,他做了几年清职后终于能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了,但是仔细想想就知道了,他老丈人,这位权倾朝野的丞相,能做到丞相,肯定不会只有漂亮的笔杆子与做实事的能力,他会弄权,擅弄权,他不光融入官场,他就是官场本身,他看书生清高有理想,一心要整顿官场,倒也没有直接打破他的幻想,而是冷眼看着他碰了几次壁后,开始教他如何以不损自身甚至还能更进一步的方式达成他的理想,如何以权术为手段实现他为民请命的心愿。

对于老丈人的教导,书生如获至宝,尤其是当他发现,之前让他碰壁的难事,原来换种解决办法就并不难,原来做实事与饱私囊可以两全,不过他一心认为这些私囊只是权宜之计,他会一直坚定地将它们用在正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