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2/3页)

可总是会痛的吧。

“所以,第二次看见他被欺负后,我什么也没想,直接去帮忙了。”

虽然口头上大段大段分析着自己当时的心理,但原晴之在第二部戏时其实什么也没想,拎着菜刀就冲出去了。

“结果救了他以后,我才发现,他其实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只是想用自己设局。这样毫不在乎的态度,让我觉得自己的帮忙毫无价值,所以当时的我在心里暗戳戳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要帮他了。可没想到再次看见他孤零零一个人站在那里时……”

林如花:“小姐还是没忍住?”

“……嗯。”

原晴之后来知道了,虞梦惊是个非常傲慢的人,喜欢挑事拱火,看别人自相残杀,但是几乎从不自己动手。

他站在原地,一部分是因为力量还未恢复,只能让这些人吞下神被迫流出的血肉,达到控制凡人的目的;另一部分则是单纯的因为不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所以虽然生气,但后来她过了气头,再仔细想想,又觉得事实并非如此。

明明可以还手的,不是吗?

拥有那样一副至美的皮囊,从而勾起了人心中求而不得的贪念,所以必须得承受掠夺与屠杀,承受这些被勾起的恶意?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受害者没有错,错的永远是施暴者。

“就这样,我再一次救了他。”

第二部戏结尾时,情况紧急,原晴之必须借用虞梦惊身上的师家玉佩出戏。所以后来司天监和心理医生们分析这一段时,也以为她只是为了出戏,顺便将人带出火场,故此没有多问。

只有原晴之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雷柔”了。

至少,在那个吻里,她只是她自己。

原晴之可以编织一万个谎言,但她欺骗不了自己的本能。

即使当时是需要安慰虞梦惊,安慰他的真容并不难看。可明明有无数种方式,言语,触碰,她统统一个没选,而是选择了亲吻。

戏外人怎么会被蛊惑呢?一个踮脚,便暴露无遗。

“所以,我觉得可以排除掉见色起意的选项。”她托腮分析。

不然也犯不着亲吻那半面白骨。

说着说着,原晴之又有些郁闷了。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他。”

“仔细想想,那家伙明明没什么优点啊。除了长得好看以外。”

在林妈的眼神下,她不情不愿追加一句:“行吧,他对我倒是挺好的。就是控制欲太强,占有欲太强,让人有点喘不过气。”

“但架不住小姐喜欢。”

“……哼。”

见原晴之嘴巴鼓成河豚,林如花不由得笑了:“其实啊,小姐这么想很正常。因为喜欢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啊。可能一个眼神,一次回眸,一次触碰……要是人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感,那还叫人吗?”

“不过听您这么描述,小姐和那臭小子是两情相悦,那倒不如抓住时机,趁着年轻,勇敢去尝试一次。不要得到婆婆我这个年纪了,回想起来,才追悔莫及。”

原晴之沉默了。

她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将自己的头埋进膝盖里,良久,才闷闷地开口。

“您说得对。但我们是不可能的。”

“啊?”林如花一时间没听懂:“怎么会不可能呢。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又不是以前封建社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联想起原晴之这三天的遭遇,她试探性地问道:“难道小姐是喜欢上司天监里的公职人员了,对方位高权重?”

“不是啦。”原晴之哭笑不得。

听到这,林如花表情瞬间严肃:“那是不是那个臭小子做了什么对不起小姐,让小姐生气的事?”

“也没有。”

原晴之不知道该怎么和林妈解释,后者只是个普通人,并不知晓入戏相关的事情,更不知道,喜欢上一个戏中人,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