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自己跟自己做(第2/3页)
她热情,善良,幽默,有毅力,可爱又漂亮,集齐了很多他没有的,美好的品质。
又开始了,这家伙拿她当待营销的产品了,又开始油嘴滑舌地写推广文案了。
程思敏在听到他说自己可爱又漂亮的时候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等到他故意凑到她耳边,用指腹轻轻梳理她脸庞的碎发,用很忘我地声音说:“你不知道吗?你一直是我的理想型。真的很漂亮。”
这个人到底在陶醉什么啊?莎士比亚吟诵十四行诗?
程思敏实在忍不住从指甲盖传导到头发丝儿的肉麻,伸手重重地抵在他的胸口问:“时应,以前没发现,你是不是多少有点眼瘸啊?没上国外的医院治治?”
“怎么可能。我看得很清楚。”
细致入微,慎之又慎。美并不是只有一种评判水准。
“程思敏,你如果变成小猫,肯定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小三花。”
借着酒意说心里话,时应低低笑着,右手上移,贴在她的手背上,牵引着程思敏的手贴在他的左胸口,让胸腔内的心脏撒野,引起两张手掌共鸣。
须臾,时应敛起笑意,恢复了那个清冷自持的模样认真道:“最重要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你在我身边,就这样随便说说话,你什么都不用做,我就觉得自己的未来又多了一份胜算。”
“我很重视这种感觉。”
走过天南地北又怎么样,沿途风景再炫丽也不属于他,他路过了风景,也深知四季交替不会为任何一个旅人停留。
快节奏的心动,高频率的约会,今天喜欢你,明天中意她,其实爱上的不过是恋爱本身,痴迷于刹那的烟火,这些快餐式的爱不适合他。
他想要的是那种就算世界上只剩两个人,也会反复相爱的究极浪漫。
可这种恋爱去哪里找?是比唐僧到西天取经还难的事,而且他也没有白龙马和三徒弟。
他漂亮,总有更漂亮的人取代他,他家境好,但走到外面才知道圈子里不乏真正的老钱,挤进不属于自己的圈子,慈善舞会上随手泼出去的酒都能撒到带衔的王室,他也不过是更有钱的朋友们心情好时叫来的 plus one,一个可随意丢弃的新鲜玩具。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更懂无穷宇宙,他就是其中之一粒粟。
自私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谁会为了讨好他而摔断一只胳膊,谁又会为了他的心情而不惜丢脸挨揍,每天在他书桌前放一个水果?
每一个人生来都在孤军奋战,但是他有一个从小到大都心意相通的人。
这种优势除了他和她谁都没有,实在太珍贵了,珍宝从天而降掉在他面前,他没办法不想方设法去争取。
时应一番自我剖析,程思敏左手的酒洒了大半,她吞了一下干涩的喉咙,突然反手握住时的掌心,镜片后的瞳孔晃动得好像发生了十级地震。
“时应,你的意思是你还没,啊,就是没正经恋爱过?”
程思敏用了一种很含蓄的方式在刺探他的隐私,这隐私有关男女风月。
时应分秒领会,总归程思敏脑子里向来充斥这些蓬勃发展的野生欲望,他说天,她讲地,他说城门楼子,她扯裤衩头子。
跟程思敏讲罗曼蒂克真是对牛弹琴啊,白费他的口舌。
时应眨眨眼不说话,歪头躲了一下她的目光,程思敏瞅着他双腮似乎蒸腾起一抹可疑的颜色,好奇心更胜,几乎是不给他思考的时间,紧紧抓着他的手,嘴巴贴到他耳朵上去逼问他,“哎!说话呀,你是不是还没做过?”
再拉远距离端详一下她魅力无边的好朋友,还是难以置信:“可是你都二十六了!明年就二十七了诶,时应,你快三十啦!”
真棒啊,照程思敏这个说法他好像明天就要进棺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