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报复(第4/7页)

因此,与如此拙劣低级的战术相比,历史学家们更关注战争后续的结果。在而今主流的学术界里,中倭海战后签订的《金陵条约》才是最重大的意义,甚至视为中华近代史的开端;数百年大航海时代宏伟的先声——从这一份条约之后,世界的逻辑,或者说东亚的逻辑,就完全不再一样了。

在这里,我们需要稍微解释解释《金陵条约》之前中原王朝的对外战争。虽然历朝历代的战略目标各有差异,但发动的战争无外乎两个目的——一是占领,二是威慑;“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为之”;在控制了必要的领土之后,对于桀骜不驯的外藩,往往是以敲打震慑为主;所谓中国已安自定,只要藩属恪尽朝贡的职责即可,并不过多的要求。

在这种惯例下,僻居海外的东瀛恰恰就是个相当尴尬的例外。因为路途实在太远,劳师动众糜费无数,占领吞并既不可能,仅仅敲打威慑又实在太不划算;除了倭寇欺人太甚悍然侵犯核心利益以外,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原王朝其实是不愿意耗费这个精力的——开销太大,胜算不高,得不偿失,何苦来哉?

这种因袭已久的惯例影响极深,甚至在中倭海战大局已定之后,部分倒穆派都依旧不改初心、顽抗到底,赌的就是惯例牢不可破,朝廷不可能因为虚无缥缈的军功持续不断的花钱,必定有打退堂鼓的那一天。而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猜测还真没有差错,只不过这回遇到了一个小小的例外——

简而言之,《金陵条约》实在太能挣钱了。

端坐的皇帝忽然咳嗽了一声,强行压抑住了某种强烈的笑意。好歹是披着龙袍在大庭广众之下,即使大家都俯首帖耳不敢仰视,至尊也不能露出一丁点的不体面来;所以他硬是掐了一把大腿,压抑住了那种当众扭曲成蛆的冲动。

彳亍吧,朕倒要看看是怎么个挣钱法!

【当然,这倒不是说《金陵条约》之前,大安朝廷就不想挣钱了。从现有只言片语的史料看,宫廷及内阁是考虑过怎么从东瀛捞钱的,比如说派遣太监去看管银矿、收取赔款;拼死拼活拼命搜刮,一年大概能刮个十几万两银子;如果朝廷耐心足够,那按照这个数字刮下去,可能刮个十年二十年,就能刮到《金陵条约》签订当年的收入。

没错,《金陵条约》中仅军费赔偿,就高达三百万两;大概是东瀛二十年的财政收入。

二十年的财政收入——你读到这一句话时有多么的震惊,那倭国使节的震惊就只会增加一百倍。大概是数字过于离谱且荒谬,作为条约谈判代表的幕府家老水户氏甚至没有第一时间赶到愤怒与恐怖——他还以为是穆国公世子晕眩过甚脑子里进了海水,以至于发昏说了胡话!

五百万两,这怎么可能呢?

但事实证明,恰如穆氏的说法,“钱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有的”。东瀛当然拿不出来这笔钱,但金融魔术的奥妙就在于无中生有。所以《金陵条约》的第一款,就规定了这五百万两由英吉利银行负责周转,由东瀛方以海关及矿山的税收为抵押,利息为百分之五——比房贷还高。

如此一来,大安朝廷迅速拿到了丰沛的收入,大大弥补了国库的亏空;英吉利银行拥有了插手海关的权限,并能在利息中大动手脚;双方都是大赚特赚,典型的双赢(当然东瀛可能输了那么一点,但谁会在乎东瀛呢?)。但是,最关键的还不在这里;真正要命的细节,在于该条款的附录——“为了监督赔款的拨付,中方将派遣一名全权大臣,与英吉利银行高级专员儒望协同办公”。

而这位被中方派遣出去的全权大臣是谁呢?——没错,就是当时的工部侍郎、副通政使,闫东楼闫小阁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