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4页)
“……”这位爷不仅危险还聪明,说到底,他和徐司前是同一个人。
“我要做这具身体的主人。”徐司前面无表情开口。
“啊?”宋渠有点出乎意料,他没想到他会提这个要求。
“怎么?”徐司前冷冰冰瞥向他,仿佛他要敢说一个不字,立刻送他去见上帝。
“行……我可以试试,不过你可别再到处惹事,要是再进警局这种地方,我可没办法捞你。你要做主人,首先得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
嘁……真啰嗦。他耳朵都要听起茧了。
“快说办法。”
宋渠思考片刻后说:“暂时停药,不要受情绪刺激,之后我再给你用药,只要你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我可以考虑让你做主人格。但是,你要想长久留在这个世界,就得遵守基本法则,不然我可不给你治疗。”
徐司前一扯嘴角,冷淡同意。
到了家,宋渠提出要给他体检。
徐司前上一秒同意,下一秒直接把人打晕,丟到门外。
笑话,他的身体,凭什么要外人管东管西?
这房子大又空,夜景还不错,他从酒柜里拿出瓶红酒,倒了满满一杯,但尝过一口,便把杯子连同酒瓶全部丢进了垃圾桶,冷哼:“酸溜溜,真难喝。”
衣柜打开,衣服被集体嫌弃,灰的、黑的、灰的、黑的……
“什么破品味,老头似的。”几分钟后,那些高档衣服全部进了垃圾桶。
*
一周之后,南城举办美食音乐文化交流节,中外游客纷至沓来,之前门可罗雀的大小景区,如今全部人满为患。
市局治安巡逻的警力不够,刑警队这两天正好又没什么大案要办,凌霜一行被临时抽调去现场做安保。
赵小光喝完今天第六瓶矿泉水,叉腰吐槽:“老大,这没案子查也不好,三伏天把我们拉到这里来执勤,皮都晒破了。”
“你想有案子?”凌霜问。
“当然不想!”开玩笑,这种天气要是碰上具尸体,那味道能熏他三天三夜吃不下饭,“还是国泰民安好。”
凌霜正了正警帽笑:“那不就得了。”
太阳落山时,人群里忽然跑出来一个小姑娘,五六岁的模样,头发蓬松,穿着皱巴巴的小裙子,东看西看后,直奔凌霜而来。
“警察姐姐,救命啊!”女孩睁着一双大眼睛,满头大汗。
凌霜弯腰将她抱起来,边安抚边温柔问:“小朋友,怎么了?”
女孩紧紧搂住凌霜脖子,往后一指,说:“有坏人要打我!”
凌霜顺着女孩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那个坏人正是几天未见的徐司前。
男人的审美,似乎发生了某种奇怪改变——
花衬衫、花裤衩、花运动鞋,各种颜色占全,远远看过去,像盘胡萝卜烩三鲜,唯一不辣眼睛的是那张俊脸。
徐司前见到凌霜,眉梢一扬说:“小警察,她抢我手机,你管不管?”
凌霜怀里的女孩,眨巴眨巴大眼睛使劲摇头:“不是的,警察姐姐,我没有抢他手机,是我找不到妈妈,想跟他借手机打电话,他不愿意还打我。”
女孩说着话,扯高裤脚,给凌霜看她腿上的伤——
枯树枝似的小腿上红肿一片。
“你打她了?”欺负儿童这种事凌霜忍不了一点。
徐司前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一个六岁小姑娘倒打一耙。他沉下脸,当即要把女孩抢下来对峙。
凌霜抱着孩子侧身躲开,高声怒斥:“姓徐的,你真是混蛋!连这么小的孩子都欺负。”
“我怎么混蛋了,是她先抢我东西。”
赵小光插进话来:“你连警察都敢打,能是什么好人?”
凌霜懒得废话,低头看过手表,冲徐司前道:“你跟我去附近派出所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