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第4/5页)

徐韶华端坐在号房之中,又过了半个时辰,天色始终都是灰蒙蒙的,让人一时分辨不出现在是何时间。

只听那声“龙门落”隔着雨幕传过来的时候,无端有些沉闷。

随后,便有专人前来分发考卷,因为不放心号房的屋顶,即便拉了油布,徐韶华还是将剩余的考卷放入了防水的卷袋之中。

如此看来,大哥寻找的那些读书人们皆是颇为靠谱,连这样的法子都未曾藏私。

安置好剩余的考卷,徐韶华这才正式铺纸磨墨,一字一句的看着考卷上的题目。

大周此前的杂文一考沿用前朝的诏、表、论一类,今日的考题中却与此前有些不同。

只徐韶华手中这第一张考卷,便是有三道律条题,这三道律条题,其中有两道考学子对于律条的记忆,第三道便直接进入实战——

请考生依据真实案件依律判决。

此题之难有两重,一为学子对于律条的了解,二则是对于学子品性的考验,是宽是严,是松是苛,尽在笔下。

前两道题,徐韶华一挥而就,这对于他并不是难事,只不过有上一场安望飞因为字迹吃的亏,徐韶华对于字迹也更加认真起来,待他写完,那一个个方块字整齐有序,打眼一看便让人心生喜爱。

而若是仔细观察其用笔走势,筋柔骨直,亦是亭亭如许,毫无指摘。

只不过,在第三题的时候,徐韶华头一次放下了笔,他凝神看着那段并不长的文字。

问,某县有一秀才共有一妻一妾,逢外出,遇一孝服浣纱女,慕其颜色,强纳为妾室,对其宠爱有加,却不想那浣纱女假意服从,在那秀才云雨之际对其痛下杀手,问此案如何来判。

如此寥寥数语,可却让徐韶华不由得想起那段自他穿书后,被他抛之脑后的剧情。

他那小侄儿是男主,自然会有无数反派来阻挠,其中一位便是那如今朝中位高权重的大都督雷尚毅的义子云霄。

传闻云霄曾经在战场上救过雷尚毅一命,雷尚毅这才发现此子于兵法之道颇有不凡之处,故而精心教养。

可那云霄天生淡薄律法,其生有鬼才,可是冷血薄情,曾经下令屠过三城,更是坑杀俘虏万人,乃是朝中闻之色变的杀神。

而文中对于他这般性情的解释,便是他早年丧父丧母,唯有一长姐相扶相持,可却在孝期被人抢夺抢占,其长姐不堪受辱,杀夫被告,而后被判秋后斩首。

徐韶华看着这道题沉默良久,他并不知道这道题目前还只是躺在都察院中的一桩悬而未决之案。

这会儿,徐韶华定了定神,提笔答了起来:

“学生谨答,此案涉律有三,其一,依民律第一百三十条,丧期之女嫁娶无效,应判此秀才与浣纱女无婚姻关系。

其二,依民律第七十三条,当街强抢民女者,若迷途知返,则判其杖十,并责其将民女还家;若执迷不悟,至民女失贞失节,罚银千贯,流千里,若不得缴纳罚银,至高可处死。

其三,依刑律第三百六十三条,若遇当街强抢民女者,凡仗义出手者,无罪。

此案之中,浣纱女着孝服,无论妻妾娶纳应与其毫无干系,其始终系我大周平民女郎。秀才明知其处孝期而强纳,浣纱女宁杀其而不从,已显其强占之心。

若为强抢民女,浣纱女无仗义出手之人而自行出手,学生以为当以通律论……”

徐韶华边想边写,这是他写的第一桩案件判词,再此之前,他本以为这般紧迫的时间只会考验学子的记忆能力,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应用题”。

不过,徐韶华想着方才知府大人都有着不忍学子淋雨的仁慈之心,想必对于判决也应以仁为重。

再加上方才那段剧情的存在,徐韶华仔细斟酌,将自己的答案有条不紊的写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