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第2/5页)

姜椿手里的燕窝,除去送给庄氏的那一斤,还有足足十斤。

这十斤她让宋时桉帮着看过了,里头只有两斤是普通燕窝,下剩八斤都是血燕燕窝。

虽然她跟宋时桉的身子骨都健壮,但她觉得他们如今也算是在备孕,合该好好补补身子。

兴许就能早点怀上小崽子了呢?

所以打从她开始练功夫那日起,就吩咐桂枝每日提前泡上两盏血燕燕窝,晚上炖了给她跟宋时桉当宵夜。

今儿公公回来了,她索性将自己那份提前叫李妈妈炖了,打发桂枝送到正房去。

也算是讨好下公公。

吃人嘴短,公公吃了自己的血燕燕窝,就算心里对自己这个未经他允许就“娶”进家门的儿媳妇有意见,也不好多说什么。

当然,以上是理想状态。

如果公公吃了自己的血燕燕窝,还对自己看不上眼……

那也没所谓。

看不上眼就看不上眼呗,他一个当公公的,素日不是去衙门坐班就是待在外院的大书房,留在内院的时间不多。

且他也不是那等不着四六,会当面对儿媳妇叽叽歪歪的糊涂人。

原著里头他起先也对两个儿媳妇瞧不上眼,但也只是背后对庄氏抱怨几句,并未当着她们的面说过甚重话。

正院这头,宋振庭惊讶地挑了挑眉:“不是说她是乡下屠户出身,怎地手里竟有血燕燕窝这样珍贵的物什?”

不等庄氏回答,他又了然地“唔”了一声:“定是桉哥儿替她弄来的,太太你没说错,桉哥儿对她果然上心。”

庄氏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桉哥儿给寻摸的,是她自个不晓得从哪里弄来的。

昨儿打发人给我送了足足一斤来,好悬没把我惊到,那可是足足一斤上等血燕燕窝。”

别看庄家跟宋家都是燕京城内一等一的世家大族,但血燕燕窝珍贵,上等血燕燕窝更是珍品中的珍品,她活到四十六岁,这还是头一回见到有人送礼直接送一斤上等血燕燕窝的。

话到这里,她抿了抿唇,略带为难地说道:“只是老太太不待见她,说了几句重话,她就记仇了。

让人送血燕燕窝来时,还特意嘱咐让我偷摸自己吃,不许孝敬给老太太。

唉,我原还想孝敬一半给老太太,另一半留给老爷补身子来着,有了她这句话,我也没敢乱来。

老爷你不知道,你这儿媳妇是个炮仗性子,一点就炸。

那日我带她去锦乡侯府赴宴,程大姑娘的表嫂张娘子说了几句桉哥儿的坏话,偏被她听见了,当即就对着张娘子一顿拳打脚踢,打得张娘子哭爹喊娘,席都没吃就走了。

我这个当婆婆的,都得礼让她三分,根本不敢招惹她。”

庄氏发现,姜椿这暴脾气有时候还是能顶些用的,比如现下。

血燕燕窝这样的好东西,她才不舍得孝敬老太太这个难伺候的婆婆呢。

就算要孝敬,她也只想孝敬自己母亲庄老太太。

但自己相公是个孝子,得知自己有上等血燕燕窝这样的好东西却不孝敬他母亲,心里肯定会不舒坦。

而有了姜椿先交交待的那句话,自己相公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果然宋振庭只得道:“毕竟是桉哥儿媳妇送的,太太就别送人了,留着自己补身子。”

庄氏柔声道:“留着咱俩一块儿吃。”

宋振庭伸手握住庄氏的手,唇边露出个浅淡笑意来:“托太太的福,我也尝尝儿媳妇孝敬的这上等血燕燕窝是甚滋味。”

上等血燕燕窝他尝过,儿媳妇孝敬的上等血燕燕窝他还真没尝过,兴许味道会有不同?

*

宋时桉早就从太子姐夫那里得知了父亲一行人回京的消息,下衙后立时骑马往回赶。

到家后,他先回丹桂苑换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