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5章 2. mimic-06(第2/3页)

就算是一门心思打定了主意要寻思的人,在伤害自己的时候,也是会因为疼痛而犹豫、退缩、恐惧的。

因此他们往往会拿着刀子在自己身上比划,尝试找到合适的下手方式,并在此过程中,在自己的身上留下试探性的伤口——比如刺创和切创。

通常情况下,一开始的试探性质的损伤都不会太严重。

有些人会在疼痛下放弃寻死,有些人则会多次尝试,直到某一次的伤重到足以致命为止。

柳弈自己就碰到过一个案子——自杀者试图用劈柴的斧头自杀,在自己的前额和颅顶部劈砍十多下,好几下都深可见骨了,那真叫一个血流如注,现场惨烈得让办案民警都差点儿要吐出来。

偏偏那人都伤成那样了,大脑还完好无损,就是死不了。最后只能改用上吊,才结束了对自己的漫长折磨。

“试切创”是法医推断自杀死亡的重要依据。

根据统计数据,使用锐器的自杀案里,一多半都能发现遗体存在“试切创”。

“可是……”

小高法医却忍不住向柳弈和冯铃两位大佬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他这个伤……跟典型的试切创不太一样吧?”

小高法医入行第五年,自问经验尚浅,但毕竟是经常出入犯罪现场的一线法医,多少还是有点见识的。

他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试切创:

有位因失恋而试图自杀的高中生用水果刀在自己的脖子上左右比划,划拉了四五道口子。好在他的哭声惊动了隔壁寝室的同学,在当真做下不可挽回的蠢事前侥幸被好兄弟们劝下,保住了小命。

在小高法医的认知里,“试切创”大多位于致命伤附近,是尝试过程的反应。

比如他碰到的试图割喉的高中生,他的试切创就集中在脖子上。

同理,割腕的自杀案,创口多在前臂和腕部;切腹、刺胸的就在胸腹部;极少数用重量较大的凶器——比如板砖或是锤子对着自己脑袋动手的,伤口则在前额或是颅顶。

“试切创”不仅是自杀的重要标志,而且还能借此推断出死者的一些习惯和当时的心理状态,例如惯用的是哪只手、是精心策划还是临时起意、寻死的决心有多坚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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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法医回头看了那件蓝色的衬衣一眼,“如果死者没有换过衣服,那么他是自杀的可能性确实很大……”

毕竟凶手在杀人时不可能把死者的衣服撩起来再下手,但如果是自杀,一部分人会下意识地想要避免衣服的干扰,在自伤时选择没有布料遮挡的地方,或者干脆把衣服脱掉或是撩起的——这也是法医们区分自杀和他杀案的其中一个细节。

小高法医顿了顿,犹豫道:“可是……他这个试切创是不是也太多了一点?”

创口数量不是“多”的关键,毕竟不久前还有个米军军官自杀,自己划拉了自己二十六刀的,解剖台上这位不知名帅哥的十六处创口还不算太夸张。

可是,病美男的创口位置却很多,有在额头的,有在手臂上的,甚至还有在大腿上的。

假如真要把他想象成自杀案,那么死者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微妙的割裂感:要么这人心性扭曲热爱自残,要么就是到了动手时都没想好应该怎么结束生命。

“唔,不过他胳膊上的伤口确实都在左边呢!”

这时,江晓原插嘴道:

“还有,仔细想想,这些伤口全都在他的手能够到的位置……难怪老板要提醒我们注意他背上没伤口!”

他一边说,一边右手虚握,在半空中比划了几下,仿佛拿着个尖锐的凶器,试图在自己身上留下相同位置的创伤。

“等等!”

旁听了许久,一直因为专业不对口而插不进话的林郁清林警官终于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