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绮梦(第3/4页)
“知知不喜欢?”他忽然笑道。
这一笑简直迷得程音头晕目眩。
喜欢啊。当然喜欢。
初中时她十分痴迷网球王子,给手冢国光写了好多篇同人文,还上网买了个类似的空镜框,试图骗季辞戴给她看。
冷峻威严的眼睛美男,永远是她的取向狙击。
可是他当年根本不配合她发疯……现在他……
“特意凹给你看的。”他笑意加深。
季辞垂眸,觉得程音语塞的模样非常可爱,忍不住将手伸到她的颈后,指尖探入发丝,轻轻摩挲她的后脑勺。
像在摸猫。
猫舒服得缩起了脖子,不由自主眯起了眼。眯了两分钟,又努力恢复清醒,甩开了他的手。
“那天在车上,我第一次见你,你就戴了眼镜。”她指出他话中的漏洞。
怎么可能是凹给她看,他难道早早知道会见到她?这锅她不背。
季辞不与小猫斗嘴,弯腰合上她面前的电脑,“不早了,再不睡,你的眼睛也得熬坏。”
这个调调,好像当年程敏华在睡前强行收走她的故事书。
“牙刷过没有?”甚至还有例行的睡前检查。
猫点头。
“牙线呢?”
点头。
“那睡吧。”
这里说睡,那里他已经关了灯,随手将程音塞进了被窝。
雪花形状的小夜灯温暖可爱,她听着他脚步声往外,脑子一热,脱口叫了声“三哥”。
声如蚊蚋,理论上他不会听见。
脚步声却立即停住,重新又移回到了床边。
“怎么了?”他俯身,发现程音将自己裹进被子,半张脸都捂在里面。
伸手摸摸,居然额头还有些潮热:“不舒服?傍晚吹着风了?”
“我……晚上怕黑,但开着灯,又睡不好……”
程音说这些话时紧闭着眼,知道他必能听懂她的弦外之音。
当年她搬去和季辞同居,三天两头在半夜搞突然袭击,理由永远只有一个:怕黑。
她一个夜盲症患者,怕黑怕得理直气壮,可惜这一招只在小时候对三哥有用。
长大后她再怎么说怕,他也不会再陪她同睡,甚至连自己房门都要锁好,防她像防采花大盗。
三更半夜爬床这种事,她也不是没干过。
程音刚说完就有点后悔。
她居然直接挑战了最高难度,这借口用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成功过。
也是太紧张了,她连鼻尖都冒出了亮晶晶的汗珠,被夜灯一照很是醒目,可怜兮兮的模样。
季辞站在床边看了她片刻,忽然温声道:“知知,我今晚,可以回房间睡么?”
程音倏然睁开了眼。
“我们结婚了,要是还分房,对鹿雪不太好。”季辞擦掉她鼻尖上的汗珠。
程音觉得自己不算愚笨,却完全无法理顺这句话的逻辑关系。
关鹿雪什么事?
“婚前分房,是洁身自好。婚后如果还分,就是感情不和了。”
“父母如果感情不和,小朋友会缺乏安全感,影响生长发育。”
季辞讲得一本正经,程音分辨不出他是讲真的,还是贴心地给了她一个台阶。
她还愣着,他已经回客房去取他的枕头。仰面躺在床上,过了好半天,程音才意识到——她居然再次轻易取得了胜利。
难道之前三哥说的是真的,只要不犯法,她提什么要求,他都会予以满足?
失去了夜灯的照明,整个房间都陷入了柔软而扎实的黑暗。
程音躺在床上,睡姿笔直如同图坦卡蒙一世,事情的进展正如她所期待,但后续要如何推进,她又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