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买地(第4/4页)
哈同说:“我在中国居住这么多年,如果还不会说成语,那真是太对不起我的智慧。”
看过地皮,哈同就可以完整填好合同,李谕再看了一下:
22.5亩的地价是10350两;
税金3600两。
通水电的费用是3000两。
合计16950两。
但这次只需要先交地价的一半以及通水电费用就可以,哈同还要跑完相关的手续,快的话也要两三个月。
所以实际李谕只交割了8175两,并拿到了合同。
毕竟也是一笔大宗买卖。如果手续不全,李谕也不敢用这块地皮。
这次“南巡”真是破费了不少,之前在湖州的一万两定金中,有5000两是李谕出的,加上今天,一下子就花掉了13000多两。
瞬间就掏空了李谕存款的近一半,真是花钱如流水啊,不想办法挣钱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