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追谥改爵(第3/3页)

“公分刘姓公与异姓公,异姓公予臣,有乡、县、郡三级。凡异姓公,不与亲公同,县公有相,乡公有家臣,准建宗庙。凡旧公之权,唯王可授。”

“昔高皇帝言,非刘姓者不王,非军功者不侯,陛下可效其旧事,重塑爵位之制。”

受演义影响,许多人以为汉代的县侯无实权,与无封地关内侯相同。实际上不论西汉亦或是东汉,县侯都拥有实权,比隋唐的郡公权利大多了。

如历史上,孙坚被封为乌程县侯,实际上治理乌程县的长吏非乌程令,而是乌程相。

乌程相这一职位在早期的孙吴中一直有保留,如骆统曾任乌程相,治理乌程县。今南汉受领县侯的人不多,且加上礼制崩坏,县侯则是领食邑,而不委县相。

在霍峻看来,不如顺势而行,将县侯原本的权利让给县公,学战国时期的虚君实侯的爵位变革。没有军队的公,没有从吏的公,根本不足以为患,仅是荣称而已。

听着霍峻这般言语,刘备心有意动,看向诸葛亮,问道:“孔明以为如何?”

诸葛亮苦笑几下,说道:“陛下暂可追封关君侯,若诸卿以为不妥,亦可复行旧制。”

“善!”

刘备大喜过望,说道:“追封云长为汉寿县公,且追谥曰元。”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