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3/3页)
歌词意思也很明确,当时陆延在逼着自己站起来。
其实回想起来写那首歌的过程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在房间里把自己关了一个礼拜,昏天黑地,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晚上。
他是现在从发现随着时间增长,也会对自己以前写过的东西有一层不同的理解。
“老歌吧,”陆延最后说,“至于接受度高不高——演出结果说了算。”
他宣布完这个结论,突然想:他和肖珩两个人还真是挺有意思。
走来走去,最后总是绕不开原点。
或者与其说是“原点”,不如说是不断打破后的新起点。
音乐节场合虽然重要,但举办这种大型的活动,对仪容衣着方面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陆延衣柜里有一半花里胡哨的舞台装都不太适合上台。
日常点的衣服倒也不是不行。
陆延最后一眼相中了肖珩的一件衬衫。
很低调的暗红色。
肖珩早上睁开眼,正好陆延背对着他穿衣服一幕。
男人肤色并不算白,顺着脊背陷下去的那道沟壑往上,是形状漂亮的肩胛骨,肖珩也只是看到一瞬,衣服拉上后只剩下男人披散在身后的长发还露在外边。
肖珩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嗓子发干:“这件?”
陆延抬手把衣扣扣上。
陆延穿什么都穿不出肖珩那种虽然看着散漫但依旧正儿八经的气质,袖口稍微长了一点,他就胡乱撩上去,倚着灶台说:“……你的。不过现在是老子我的。”
肖珩起身下床,也不跟他纠结件衣服,只在他临出门前把人按在门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刚好咬在陆延锁骨上。
这次音乐节地点和时间跟肖珩今天要去拉的投资相冲突。陆延不知道肖珩这习惯是怎么来的,只要有他去不了的演出,都习惯在走之前往他身上留个印子。
陆延任由他咬,然后才推开他:“……啧,到底谁是狗?”
音乐节这天比平时还要热上几度。
明明已经逐步降下去的气温莫名回升,户外场地被烈日灼得滚烫,仿佛呼出去的气都在往外冒烟。
几个舞台像一扇巨大的,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