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爹带我去大理寺(第3/6页)
“我就好奇一问。”狄先裕有点感慨,百无一用是码农啊!
要是他穿越到农家,这会儿不知道有多惨。
就单说这个卤味。他每每看小说,十本里有九本都是靠卤味起家。
在意识到自己缺了点文学天赋之后,他也曾对自己发出灵魂质问:
我会做卤味吗?
——如果买配好的卤料包,然后把肉和卤料包往电饭煲里一丢算的话,他勉强算会做……吧?
我认识几种香料?
——作为一名小时候读书吃家里和食堂,长大工作吃外卖的码农,他可能认识八角,因为料如其名,有八个角?最多再加香叶和茴香,一共三种!
我能背出一个好吃的卤方,包括每种配料的比例吗?
——呃。
去大学抓一百个大学生,不知道有几个会背的,反正他是不会的!
最简单、最家常,距离普通人最近的卤味都不会,那玻璃、香皂、火药呢?
狄先裕:“……”
别看他看了不少基建种田文,但是工作太累太累了,看小说谁还带脑子?
看的时候:马冬梅
关上之后:马什么梅?
两天之后:主角叫什么?
……
最让他伤心的一问是:那我会什么?
——我编程是专业的,我会写软件!
心碎,卒。
当年,狄先裕小朋友低落了好几天,胖了五斤。
最后他想明白了,活在当下,享受生活,绝不搞事!
卷王和社畜还没当够吗?猝死的教训还不够吗?
快快乐乐地在爹和大哥的庇佑下,当一条滋润的咸鱼,岂不美哉?
狄先裕顺着卤味发散思维,在金大厨颇有节奏的剁肉声中,感慨地忆起了往昔。
小孩子就单纯专注多了。
狄昭昭昂着小脑袋,直勾勾地看着金师傅的操作,乌亮的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直到最后一步,小勺盛着卤汁,浇入装满肉和蛋碎丁的白吉馍里。
“小郎君先尝尝味道。”金师傅笑眯眯的看着还没他腰高的狄昭昭,弯腰递给他。
狄昭昭两只小手捧着油纸包着的肉夹馍,笑得露出小白牙,夸道:“金伯伯真厉害,这个肉馍馍看着就特别好吃!”
夸完,就迫不及待“嗷呜”咬了一口,明显有些烫,却又舍不得张嘴,像是生怕香味跑出来,眼睛一下子就变得湿漉漉的。
忍不住发出“呜呜”的声音。
最先入口的是白吉馍,外皮酥脆焦香,内里十分软和,麦香味才沾满唇舌,肉汁一下就流出来。
这是咬到肉了。
肥瘦相间,浓油赤酱,带着卤香味的肉、蛋、面混合着香浓的肉汁,不断在舌尖翻涌。
“这才是肉夹馍啊!”狄先裕咽下最后一口,意犹未尽的感慨,好肉、好料、好心思,几十年的白案功底,他觉得记忆中路边摊的肉夹馍,瞬间黯然失色。
还在埋头哼哧哼哧啃肉饼的狄昭昭,听到爹满是感慨的声音,也把小脑袋拔出来,小应声虫般跟着道:“这才是肉夹馍呀~”
虽然他不知道为啥要叫肉夹馍,但是一点也不妨碍他觉得爹说得对,就该是这么香、这么好吃!
“二爷和小郎君觉得好就好。”得到了认可,金满仓乐呵呵的移动着胖胖的身体,手脚灵活地切肉装馍,还一边指挥小徒弟装另外几个食盒。
“好吃的。”狄先裕表态。
狄昭昭小鸡嘬米般连连点头,积极道:“下次还吃!”
金满仓心中欢喜。
哪个做厨子的,不喜欢爱吃、捧场、又会夸人的食客呢?
还一来来俩,跟说相声似的。
“下次府里进了羊肉、或者得了官府售的牛,我再做点别的花样给二爷和小郎君尝尝,保管好吃。”金大厨搜肠刮肚地卖力琢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