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老娘喜欢!(第2/9页)

“啊~”叶繁枝被弄疼了一下,“取下来了吗?”

女导购:“取不下来。”

叶繁枝:“怎么可能戴上就取不下来。”

女导购:“我也不知道,以前都这样取下来,你这个应该太小了,取不下来吧。”

叶繁枝无语了。

林灿:“叶姨,真的要取吗?”

叶繁枝:“嗯。”

“行,我有个办法。”林灿把叶繁枝的手抓过来按在桌上,抓起烟灰缸就往下砸。

其他人“嘶”的倒吸一口。

叶繁枝的手本来就抹了肥皂滑溜溜的,见林灿的办法是砸,像是泥鳅那样把手缩了回来。

“不能砸。”

“你都嫌弃,那就砸了吧,反正你觉得我送的礼物,配不上你,把手给我,我砸了它。”

倒是林灿‘委屈较真’非要砸了它。

“繁枝,小林一片心意,你收下吧,你再固执就没意思了。”

“就是,小林有钱,送当丈母娘的你礼物,是对你的尊重,和对你女儿的喜欢。”

叶繁枝又自顾自的掰了一下,还是取不下来,“呼~”了一口气,认命了。

这是什么原理,怎么取不下来,叶繁枝也没辙了。

“好吧。”

“经理刷卡。”

豪横,霸气,就是宠!

其他人羡慕死了。

他这么宠丈母娘,得有多宠女朋友啊。

“如见其人,以玉通情。”

玉送了,林灿起身看着叶繁枝,用文学升华一点主题:“诗如清露,情却如烈火,见玉亦是见情,念情亦是念人。如同诗经风雅颂,需得起兴,先言他物,再书情。情无状,可以是风,是雨,是烟雨中的雾色,是姑娘手中的玉环,是皓腕凝霜雪,是月上柳梢头。睹物思人,情意绵长。”

一段如诗的东方婉转含蓄的解释‘赠玉’的解释,可见林灿的文学修养之高,毕竟他可不单单是只会花钱的富二代,他还是个学霸。

女婿不可怕,就怕女婿有文化。

细细品味这段‘赠玉’的解释。

换作是其他人,应该是‘这个玉好看和你很配’,比起来,这段又是清露、又是烈火、又是皓腕凝霜雪,又是月上柳梢头,的赞美比起来,简直太绝了。

林灿走到叶繁枝跟前,叶繁枝战术后仰,盯着林灿直勾勾的眼神,有点惶恐了。

“繁枝,你喜欢吗?”林灿很温柔的说道。

繁枝?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这是能直接称呼的吗?

叶繁枝:!!!

“不不不,叶姨你别误会,是楚叔叔让我问你喜欢吗?是我和他在微信上沟通过,确定下来这个翡翠玉镯的。”

“嗐,吓我们一跳。”同学们长松一口气。

叶繁枝也吓了一跳,这才缓过神,没好气一眼:“你不早说,我还以为……”

“你以为什么?”

“没什么,那段话也是老楚让你说的?”

“不是,那段话是我即兴发挥,替楚叔叔想的,就是想说你们天生一对,犹如你手腕上的玉镯,是他献出最好的玉料,甘愿当边角料,也意味着为了你,楚叔叔原本余生最美的最好的都给你。”

漂亮!

同学们咂舌佩服,这个林灿不得了啊,嘴巴是真会哄。

一个边角料都能升华,丈母娘听了感动,老丈人听了拍桌子“就他了,就他了,我女婿,认定了,太懂我了。”

同学们又瞥了眼马龙,他没什么表情,不过大家都是老师,文学功底很强,听得出来林灿这话另一层意思——收起想搞外遇找我丈母娘的小心思!

出手阔绰,又爱女朋友,还很霸道的宠丈母娘,维护老丈人的婚姻,这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

林灿受人喜欢,不是没有原因了,其他事情处理或许他略显笨拙,但在男女那点事上,他是王者,处理起来相当丝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