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老娘喜欢!(第2/9页)
“啊~”叶繁枝被弄疼了一下,“取下来了吗?”
女导购:“取不下来。”
叶繁枝:“怎么可能戴上就取不下来。”
女导购:“我也不知道,以前都这样取下来,你这个应该太小了,取不下来吧。”
叶繁枝无语了。
林灿:“叶姨,真的要取吗?”
叶繁枝:“嗯。”
“行,我有个办法。”林灿把叶繁枝的手抓过来按在桌上,抓起烟灰缸就往下砸。
其他人“嘶”的倒吸一口。
叶繁枝的手本来就抹了肥皂滑溜溜的,见林灿的办法是砸,像是泥鳅那样把手缩了回来。
“不能砸。”
“你都嫌弃,那就砸了吧,反正你觉得我送的礼物,配不上你,把手给我,我砸了它。”
倒是林灿‘委屈较真’非要砸了它。
“繁枝,小林一片心意,你收下吧,你再固执就没意思了。”
“就是,小林有钱,送当丈母娘的你礼物,是对你的尊重,和对你女儿的喜欢。”
叶繁枝又自顾自的掰了一下,还是取不下来,“呼~”了一口气,认命了。
这是什么原理,怎么取不下来,叶繁枝也没辙了。
“好吧。”
“经理刷卡。”
豪横,霸气,就是宠!
其他人羡慕死了。
他这么宠丈母娘,得有多宠女朋友啊。
“如见其人,以玉通情。”
玉送了,林灿起身看着叶繁枝,用文学升华一点主题:“诗如清露,情却如烈火,见玉亦是见情,念情亦是念人。如同诗经风雅颂,需得起兴,先言他物,再书情。情无状,可以是风,是雨,是烟雨中的雾色,是姑娘手中的玉环,是皓腕凝霜雪,是月上柳梢头。睹物思人,情意绵长。”
一段如诗的东方婉转含蓄的解释‘赠玉’的解释,可见林灿的文学修养之高,毕竟他可不单单是只会花钱的富二代,他还是个学霸。
女婿不可怕,就怕女婿有文化。
细细品味这段‘赠玉’的解释。
换作是其他人,应该是‘这个玉好看和你很配’,比起来,这段又是清露、又是烈火、又是皓腕凝霜雪,又是月上柳梢头,的赞美比起来,简直太绝了。
林灿走到叶繁枝跟前,叶繁枝战术后仰,盯着林灿直勾勾的眼神,有点惶恐了。
“繁枝,你喜欢吗?”林灿很温柔的说道。
繁枝?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这是能直接称呼的吗?
叶繁枝:!!!
“不不不,叶姨你别误会,是楚叔叔让我问你喜欢吗?是我和他在微信上沟通过,确定下来这个翡翠玉镯的。”
“嗐,吓我们一跳。”同学们长松一口气。
叶繁枝也吓了一跳,这才缓过神,没好气一眼:“你不早说,我还以为……”
“你以为什么?”
“没什么,那段话也是老楚让你说的?”
“不是,那段话是我即兴发挥,替楚叔叔想的,就是想说你们天生一对,犹如你手腕上的玉镯,是他献出最好的玉料,甘愿当边角料,也意味着为了你,楚叔叔原本余生最美的最好的都给你。”
漂亮!
同学们咂舌佩服,这个林灿不得了啊,嘴巴是真会哄。
一个边角料都能升华,丈母娘听了感动,老丈人听了拍桌子“就他了,就他了,我女婿,认定了,太懂我了。”
同学们又瞥了眼马龙,他没什么表情,不过大家都是老师,文学功底很强,听得出来林灿这话另一层意思——收起想搞外遇找我丈母娘的小心思!
出手阔绰,又爱女朋友,还很霸道的宠丈母娘,维护老丈人的婚姻,这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
林灿受人喜欢,不是没有原因了,其他事情处理或许他略显笨拙,但在男女那点事上,他是王者,处理起来相当丝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