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第4/5页)
男装的牛仔短裤和运动裤差不多,长度大概到膝盖上缘一点的位置,并不会显得很奇怪。
可蒲砚还是摇了摇头: “我膝盖上有个超级大的疤,穿不了短裤。”
“摔的”闻宥琛把衣服放回去, “你不会就因为这个从来都不穿短裤吧,其他人不会注意到这么细的地方的,可以试试。”
夏天也要一直穿长裤,对这种海滨城市的潮湿闷热来说,也太折磨人了。
“差不多,”蒲砚还真没穿过,小时候没少因为那个狰狞的疤痕被孤儿院里的小孩嘲笑, “我的疤是你想象不到的那种,很吓人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施明月见他们远远坐在挂衣服的架子下面,深感丢人,赶紧穿着白色无袖运动裙走过来: “你们怎么不坐沙发啊,快换个地方坐,你们在这里人家怎么拿衣服哦。”
蒲砚起身,就听见闻宥琛对施明月说: “玥姐,你敢信吗,蒲砚说他从小就没穿过短裤。”
蒲砚:
施明月:
听完来龙去脉后,施明月倒是有几分在意。
闻宥琛不知道蒲砚的身世,但施明月是知道的,听到这个孩子因为疤痕,一直不敢穿短裤这种事,不由得心疼: “是呀,你就听小琛的,换一套试试,姐姐送你。夏天也要煤炭穿长裤太没劲儿了。”
施明月已经在心里脑补出了一个小可怜自小没人关心,可怜巴巴一个人长大的种种片段,看着蒲砚的眼睛都湿润了。
闻宥琛点头: “我替你搭配,保证好看的。”
蒲砚被他俩这样看着,也不好意思拒绝,便答应下来: “好吧。”
换上休闲的牛仔裤和白色无袖运动衫后,蒲砚在换衣间里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面容。
不知为何,自从觉醒后他了解了整个世界的剧情,好像连镜子里的自己都变得不一样了。
要说那种感觉是什么,大概是原本的自卑里终于多了几分勇气和信心吧。
拉开帘子的瞬间,施明月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很好看啊,你真的很适合亮色,以后可以把那些暗色衣服都扔开啦。”
自从那次蒲砚给顾明安当了特助后,顾明安便给他买了好些不同季节的衣服,而林知墨知道后又是给他塞了一大堆衣服,现在他的衣柜早就爆满了,还都是挺贵的衣服。
只是他习惯了穿暗色,总是在舒适区里不敢走出来。
施明月转身看闻宥琛,想让对方不要说挑剔的话,却见闻宥琛眉心紧蹙,面色复杂地看着蒲砚的…腿。
直到晚上大家散伙时,闻宥琛都一直魂游天外,连他们的讲话都不怎么参与。
蒲砚和菀十七不熟悉他,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也不敢多说什么,而施明月却敢说: “你从刚才开始就怎么了”
“我在想一件事情,有点奇怪,”闻宥琛摇头, “我没事。”
施明月心想你莫不是看上蒲砚吧,人家可是有男朋友的啊!
不过想到这个,她也就问了: “小砚,你男朋友跟你什么时候谈的啊”
“就…最近,刚谈的。”蒲砚抿唇,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施明月自己和陆朝槿的事。
虽然他和陆朝槿现在是恋人,但以后的事又有谁说得准
他不是没看出酒宴上那些人看陆朝槿的眼神,他也知道像顾家,陆家的这些女孩男孩,就算在外面玩得多花,最后都会找个门当户对的人结婚。
蒲砚简直不敢想,如果陆朝槿向陆家人介绍自己,那些人能说出多么阴阳怪气的话来,又或者是做出多恶心的事来为难自己。
按照狗血豪门文的套路,陆朝槿的父亲或母亲应该会约他在咖啡厅见面,然后掏出一张五百万的支票说: “远离我儿子!”什么的。
不过也用不着那样,说不定很快他们就会因为三观和理念的不同而爆发矛盾,没多久就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