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番外·朕与表兄霍去病(第3/5页)

等朕长到十五六岁少年时,爹爹便让阿光打点行装,与朕一块儿去雁门关找舅舅与表兄,爹爹说皇子不能困于深宫,要去看看天下。

于是朕与阿光便启程了,那段在大漠边郡渡过的数年,也是朕与阿光在醉酒时总会谈起的快活日子。

朕到雁门郡之时,正是黄昏时候,大漠孤烟直,朕与阿光勒住马,沿着蜿蜒的沙丘一路往西,刺目的阳光正在夜色合围中慢慢柔和下来,风吹过胡杨与羌笛,把一片茫茫黄沙吹成了细细的沙雾,真像女子拂面的轻纱,这样柔和地扑在朕的面前。

表兄亲自迎出来,带着我们到水草繁茂的马场上住,他这几日亲自在替爹爹养战马,听说这片马场里养了不少博望侯从大宛辛苦带回的汗血宝马,正因为格外珍贵,一匹也不容闪失,表兄才住在了马场里。

马场里被远处连绵的雪山张臂环抱,地势平缓广阔,气候也比旁处暖和,这样的地方,真是叫人心神也为之宁静:马场上只有零零散散几间小木屋,屋子前头还有牛羊在悠闲地吃草散步,草原上浅浅的泉河只能没过脚踝,冰凉清澈,融雪的春日,会潺潺流过草地,夜里能枕着泉水的叮咚声睡着。

表兄也用上了蜂窝煤,他会用火钳一气儿夹两块放进炉子里烧,没一会儿小屋里便暖如春日,阿光从背上塔链里翻找出一捧从长安带来的栗子,拿泥巴裹了放入炉膛里一起烤,表兄将最靠近炉膛最暖和的位置让给朕坐,朕守着炉子,望窗外张望而去,外头昏暗下来的天地一点点将草原牧场包围,回过头,朕望着表兄,又望向阿光,再摸了摸自己,三人具都是烤得红扑扑的脸,呼吸间嗅到栗子甜糯的香气,三人视线相触,总忍不住微笑。

这样的场景,之后曾一再出现在朕的梦中。

朕在草原上的日子也不算多,后来很长时间朕再也没有离开过长安,或许便是因此朕格外想念那样大雪在外铺天盖地,小屋中火炉炙热的温暖。朕记得表兄寻来的每一种野果子的滋味,记得爬过沙漠时骆驼的蹄子陷入流沙中,朕被暴躁的骆驼甩落在厚厚沙堆中。

表兄大惊失色,嚷着“别动,我来救你!”他骑在马上身姿挺拔,如流星般骑马冲过来援救,结果也陷了马被甩下来。

阿光到底谨慎稳重一些,从旁赶来,细细思量了一会儿,回去叫了舅舅,以绳相结,最后将朕与表兄都从流沙地里拖了出来。

但阿光喊人来之前,朕与表兄两个难兄难弟一同躺在慢慢陷落的沙丘上发呆,朕疼得腰都直不起来,却在与狼狈的表兄对视了一眼后,与其不约而同“噗嗤”笑出声来。

朕永远记得表兄见他摔下骆驼拼命冲过来时,紧张得脖子都崩起的青筋,记得大漠浑圆的夕阳,记得冬日里结了厚厚一层冰的河流,记得草原上雨后青草的味道,记得阿光突发奇想想在马场养几只母鸡下蛋吃结果全冻死的笑话,不管过去了多少年,那样的日子还是清清楚楚地留在朕脑海里。

相比较之下,后来回到长安生活的那十几二十年,朕几乎没留下什么记忆,如今提笔要回顾,只觉着糊涂一片,大多都是阿光与摇着大尾巴的冠军沉默着走在朕身边的朦胧画面,每日单调重复,乏善可陈。

唯独值得一记的是朕与阿光都及冠成人,前后脚娶妻生子,有了与自己血脉相亲的孩子。

朕生了个儿子,阿光生了个女儿。

哦还有,冠军和宫里养的狗也生了个儿子,朕取名叫亚军,写信给表兄与舅舅报喜的时候,表兄回信满是对这名字的嫌弃。

说起取名,朕的儿子与阿光的女儿都是爹爹取的名字。

爹爹给朕的儿子取了个刘病已的怪名字,阿光的女儿取名叫霍水仙,也好不到哪儿去!尤其阿光的女儿生得那么美丽,可谓是国色天香,水仙这样凡俗的花如何般配?朕向爹爹谏言,若非要以花喻人,何不叫霍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