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0章 洛氏现代番外:碰瓷引发的一场血案(第4/6页)

在建筑的顶端有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在凤凰之下,则是公正、公开、公平六个大字。

我跟着大理寺捕快自正门走进公堂内部,如今的世界自然不是古代那种官员上首端坐,小民下首或跪或立的场景,我走到被告席上。

原告席上坐着那个满脸横肉的壮汉,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这并不重要,那不是我该知道的事情,壮汉身边坐着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讼师,有些斯文败类的味道。

我吃惊于他居然会叫讼师,然后便见到一个讼师同样坐到了我的身边,我顿时就明白了,这原来是标配的法律援助。

当主判官以及一众大理寺审判庭的官员则到齐后,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赵成才、陈秀云诉被告洛娇娇,驾驶非机动车于人行横道致被告陈秀云倒地一案,正式开庭。”

这是一起糊涂案,这一起案件最关键的地方在于,除了当事人,没有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这起案件本该按照无罪推定,既然不能证明洛娇娇有罪,那便应该直接宣判她无罪去判决。

但案件的另外一方是个老人,而且如今还在医院中接受治疗,在深受孟儒影响的、崇尚尊老爱幼的洛国中,审判官不得不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

如果真的是洛娇娇碰的呢?

如果不能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那社会风气岂不是就此败落下去?

当初建立大理寺时,赋予大理寺司法审判权时,制定法律的时,皇帝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

“在过去的几千年中,法律总是为了保护那些统治者的稳定统治,这些统治或者残暴,或者贤明,但本质从未改变。

洛氏的天下不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持稳定,所以我们要改变那些为了统治而制定的法律。

每一次审判、每一条法律,都要顺从历史发展的潮流,不正的改变,正义的坚持,我们的法律必须是道德的捍卫者,历史的开拓者,子民幸福的守护者。”

当案件的审理过渡到讼师辩论时,我有些坐不住了,我了解过一些流程,这不合常理。

我身旁的讼师同样有些迷茫,在他看来这起案件并没有什么值得辩论的,直接对自己的当事人进行无罪宣判即可。

我抬眼望向审判庭的主判官,却见到他直直的盯着我在看,眼中有些我读不懂的东西,那些东西一闪而逝,让我以为是错觉。

惊堂木在审判桌上重重敲响,惊醒了所有的人。

08

我败诉了。

当主判官说出那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时,时间就好像禁止不再流动一般。

我的讼师目瞪口呆,我看着他张张嘴又闭口不言的样子,尝试着去体会他内心的感受,但现在最凌乱还要属我自己。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出大理寺的。

我被判赔偿被告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甚至要面临数月的监禁,我的勇气在庭上爆发,我当庭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将会上诉至金陵大理寺。

现在我想要知道的是,我为什么会败诉,这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主判官图什么?

当我离开大理寺后,我竟然见到了当初的那个女捕快,她似乎对于我的败诉并不意外,眼中带着深深地同情,她是相信我的。

我回想起曾经在刑部听到的那些话,我问她是不是知道些什么,她踌躇了一下,而后对我说道:“整个金陵的大理寺都有问题。

他们似乎是脑子不正常,在司法界属于一股新势力,所持有的司法理论和主流不同。

所以有时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判决,你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原来如此。

我对法律有所了解,基本上大多数大学中都设有这一门专业,金陵大学中的法律系就是全国最好的法律专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