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流国(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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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章中,笔者谈到东阿侯洛新没有彻底消灭地方诸侯王势力,而是在平定叛乱的土地上实行了一种流国的制度,在这一篇章中,笔者将详细的讲述这个影响甚远的制度。

这项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一种能上能下的军功爵制,君王通过为宗亲和功臣赐下土地来保证低成本的治理地方,但是与先秦时期的赐土迥异。

这项制度的本质是宗亲通过和君王亲近的血缘,功臣通过对君王的忠诚,以及对王朝的功劳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

一旦君王认为宗亲的血缘不再亲近,就会开始着手收回封国。

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唯一的办法就是远支的宗亲转而成为军功集团中的一员,经历从诸侯王到彻侯的转变,这远远比普通人成为彻侯更加艰难。

至于彻侯同样如此,封国并不是一劳永逸。

任何一个彻侯面前都只有两条路,第一是留在长安城成为君主的近臣,进而持续得到君主的信任,以维持封国的存在,第二则是要竭尽全力的在王朝战争之中取得胜利,通过功绩来维持封国的存在。

当然。

在汉王朝,昭公国是特殊的存在,它不受到这项制度的影响,或者说它不受到任何制度的影响,它是脱离政治秩序而存在的。——《汉王朝兴衰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