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第4/6页)

两个父母撇开孩子,自己着手打算,他们通过手段,自己列了一切可能的证据线索。

首先受害人的尸检报告,是高空坠落,颈骨骨折摔裂而死,这不能证明是意外还是谋杀。警方不会拿这点说事。

其次是手机通话地点,是公园,不是书店。说明那时间敏感的案发时,孩子身在现场,而不是他在早上第一次问话口供时说的书店。涉世未深的高中生,以为找了一家没有监控、没有收银台的书店,就能洗清自己的嫌疑。

他很聪明,可惜太稚嫩了,浑然忘记了刑侦手段,能精准定位到通话坐标。

罗母懊悔自己为什么要打那一通电话了,无形之中给孩子增加了嫌疑。

还好电话信号不是决定性证据。一个人出现在案发地,可能是凑巧,也可能是恰好路过,只能证明孩子撒了谎,却不能说明他一定是杀人凶手。

如果拿电话信号说事,只能说明警方确实没证据,黔驴技穷了。这一刻警方和家属的思路诡异地重合了。

剩下的就是他们托人打探到的内幕了,“脚印和指纹也不能作为参考,因为无法证明沾上的时间。”

没有凶器,指纹和脚印也无法证明——这说明什么,确实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能证明孩子有罪。

罗父罗母自己反复推演了一遍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随即又想起一件事,“目击证人呢?”

一提起这个,一直安静倾听的少年,像木头一般颤抖起来,他说:“我昨天从公园走出来时,撞上两个英华学生……”

如果是在书店撞上就好了,可惜是在公园里。他们算不算目击证人?

夫妻俩心里打了个突:“他们看到你正脸了吗?记得你吗?”

如果警方找到那两个人,这对孩子很不利,还是那句话,罗明出现在案发现场,不代表他就是凶手。可间接证据太多了,也会产生影响。

“我不知道……也许记得吧。”罗明欲哭无泪,少年人都是敏感脆弱的,他总觉得自己的一言一行会放大,会被所有人记住。他也开始懊悔,昨天穿了那件毛衣,那件毛衣颜色太过显眼,就像一颗咸蛋黄。说不定那两名英华学生本来记不住他,却因那件毛衣把他记住了呢。

少年越咀嚼,心里越忐忑,神色凄然。

“明明别怕,那些都是路人,他们记不住你的。”罗母心疼极了,连忙上前将孩子抱入怀里。

“明明,你再回忆回忆,除了那两个英华的学生,现场还有什么——努力不要忽略一切细节,这些信息对爸爸妈妈很重要,也关系到你的以后。”

“还有……”

高中生陷入了回忆,努力让自身回到昨天那个公园里,探索起一切事物。

——

江雪律低低叹了一口气,即使他提前报案了,罗明的父母还是走上了那条包庇孩子、想要毁灭证物之路。果然当孩子这个软肋受到威胁时,任何一个爱子心切的人都不会无动于衷。

希望他写的那些小字,能帮助到警方吧。

少年坐在自己的书桌,密密沉沉的长睫微垂,脸上有思考,这个场景落在同学眼里,一定会以为学霸在做题。实际上江雪律面前是一张白纸,上面写了几个字。

“梦境”、“稳定性”、“闪回片段”、“蝴蝶效应(待验证)”、“犯罪中止(待验证)”……

稳定性一栏后,画了几个钩。

江雪律花了一段时间证明,这个能力天赋是稳定的,不是偶发性。

在六亿赎金案后,他一度想过,要不要向警方坦白一切,可随后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群星症候”是国外那些狂热研究者提出来的概念,他们说:这是神赐的天赋,是一种精神共振能力。

注意,既然狂热信徒认为这是神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