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4/6页)

刘琨于长安城称汉王,决意在一统北方后再行登基称帝。

消息传出,四海为之轰动悚然。

这可不是刘渊那种篡国窃汉可比的,是真正的汉室正统后裔,金刀之谶言犹在耳。

不管是心里乐意的还是不乐意的,欢迎还是不欢迎的,都派出了使者来拜访觐见。

而来自大明大汉的众人参加完称王典礼后,名将们就准备各奔东西,到外面征战去了。

大凡出师,总得有个标语旗号,于是这回经过讨论,众人就给刘琨选定了——补天裂。

没错,就是“我最怜君中宵舞,道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的那个补天裂。

大家的理由也很充分,这句诗本来就是写刘琨的,这个“中宵舞”就是刘琨的闻鸡起舞,现在刘琨本人拿来用一下不是很完美吗?

李来亨觉得应该给小伙伴幼安争取一番权益:“咱们还是问一问幼安的意见吧,毕竟是他的词。”

“瞧你这话说的”,霍去病使劲拍了一把小老虎的肩,“辛幼安写「封狼居胥」的时候,也没问过我的意见啊。”

小老虎:“……”

要是能问到你的意见,那不得当场成灵异事件了,还写什么词,写祭文吧!

小老虎翻出天幕光屏,迅速敲了一通小伙伴,在给少年辛弃疾致以热情的问候之后,向他发送消息,申请了「补天裂」这一首诗词的版权。

对此,辛弃疾表示:“刘越石还需要吗?不够的话我可以现写,再来百十首都行。”

小老虎挥了挥爪子,由衷地问:“越石不需要了,但我需要,你能写几首词夸夸我在战场上的英姿吗?等一下回历史长河,我给你带很多很多好吃的。”

辛弃疾说好耶。

小老虎如同打了鸡血,兴冲冲地奔向了战场,军师郭嘉刚感叹一句这孩子真莽,直接就被他一把拉上了马背,横冲直撞向远方。

姜维是最后一个离开长安城的,他入蜀前夕,郑成功想起一事,特意告诉他说:“此番征讨李氏成汉,伯约必然能在当地见到不少故旧。”

二十年后桓温伐蜀,有一诸葛亮时期的小吏尚存,已过百岁。

桓温问他,当今四海英杰纷起,哪一位可与诸葛武侯相比?

小吏回答说,“丞相在时,亦不觉异;丞相去后,不见其比。”

姜维将这一句话来回念了许久,声音里忽而有了细微的颤栗,仰首望了一会天穹,垂落的霜发在风中飞扬:“多谢世祖告知于我。”

蓦然一打马,扬鞭奋发,头也不回地冲向了百里之外的成都城。

别人是出去征伐,而他,却是归家。

从长安策马疾驰至成都,其实真的用不了多长时间,却也长到足够丈量季汉两代人的一生。

丞相去后,不见其比……

他的老师,就是这样一个让所有追随者,都觉得自此一别,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人啊。

我再一次进入成都,而世上已无你。

从前山川依旧,花鸟宛在,蜀宫亭台形胜如昔,可是那一个静坐在案前鹤氅纶巾、眉眼高远的丞相,如松如柏,皎如素月,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当时只道是寻常。

郑成功收回远望的视线,忽然想起似乎还有几件事没说。

这桓温伐蜀一回,宛如进货去了,带回来一大批八卦,而且还都是跟季汉有关的。

等会如果碰巧也被姜维打听到了,应该不要紧吧。

不要紧吧……

吧……

他正在这边思索着,李定国推门而入,给他端来了一盘晶莹剔透的葡萄:“刚种出来的,是这个时代的特别品种。”

郑成功来了兴趣,瞬间就把什么蜀地抛到天边,抬手拈起一粒细看。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映着琉璃色的葡萄果仁,清影流动,仿佛美玉一般:“我记得,好像魏晋年代很多人都钟爱葡萄,魏文帝就写过葡萄赋,钟会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