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智慧的对比(第2/2页)

就像是纺织机器一样,算盘也是这种给聪明人使用更好用,给差生用更麻烦的奇怪东西。

差生连加减乘除都算不好,再学算盘的使用手法,只会更加糊涂。

在数学面前,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野蛮人血统为主的北境地区,搞普及教育不如精英教育管用。

谁能率先掌握加减乘除,就证明这些人的接受程度更高,这方面的反应更快。

通常这部分人都提前接触过算术,比如对资产比较敏感的贵族小姐,或者牧童和工匠子女。

聪明人有了“武器”,计算的时候会变得更加方便精准。

不管是什么职业,一个好的武器能获得的提升都极大。

阿瓦里当初穿上野猪皮甲、带上防暗箭的头盔,再配上一只大野猪,杀伤力远超道格等人。

这一次的那个骑士比阿瓦里更恐怖,主要原因不是力气和体格,而是他全身骑士甲,刀枪不入的同时还有一把极为锋利的长斧。

要不是劳伦斯这边的人不怕死,没有被吓住,光是这个猛人就能把一个村一百多口人杀的满山跑。

安德鲁和红胡子除非是有更强的坐骑和装备,不然肯定不是这个骑士的对手。

克哈兰和萨丽尔同样不是这个骑士的对手,十多米的施法范围对这个骑士太短了,蛮力对这人也没什么用。

德伦的石头在这种暴力机器面前也有点悬,劳伦斯上次见到狂战士的杀伤力,那个巨像都被砍出了裂痕,德伦的防御在这种猛人面前有点危险。

洛山达那种进攻型的巫术更强一些,如果有人提供保护和拖延的话,能让铁皮罐头知道火焰的厉害。

劳伦斯制作算盘的空隙看了看远处,远处的草地上有几只乌鸦正在地上寻找能吃的东西。

自从在这里安家之后,这些乌鸦也习惯了这边的生活,和鸡还有狗都能和平相处。

劳伦斯想到了那个能够控制乌鸦的巫师。

那个巫师的身上除了南方的货币和一包喂鸟的麦子外就没有别的了,不管是衣服还是鞋子都没有什么不同。

一个贫穷的纯血巫师?

麦子由克哈兰检查过,只是普通麦子。

尽管如此,劳伦斯还是很好心的把他的尸体运去了乌格山,埋在了大橡树的下面。

至于其余人的尸体也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大部分人的尸体都随便埋在了田地里,像是伯爵的尸体则是撒盐搬去了干净的地窖,防止他过快腐烂等不到家人。

巫师的尸体会回归到自然,滋润一大片的土地,其余人的尸体也都可以回归大地。

不管是巫师还是魔法师,劳伦斯觉得这个巫师的能力也不弱,只是选错了对手。

如果这个巫师把他能够远程对两百米外杀伤的能力用在暗杀上,肯定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刺客。

偷窃、刺杀、扮演先知、再或者是让一百多只乌鸦抓着石头从天上砸人,控制乌鸦到处点火。

明明很强的能力,却因为思维和想象的限制,只能一辈子当个穷逼。

劳伦斯无比羡慕那个死鬼的能力。

“我要是有那个能力,现在早起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