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第3/5页)
上辈子最忙最卷的时候她还是喜欢每天化妆出门,每个季节给自己添置好看的新衣服呢。
她童年时期渴望过,期待过的东西,她不会指望别人来给她,也不会一直作为“计划”,她自己永远会回应自己的期许。
事实也是这样,人生苦短,因为她在有能力的时候,就及时满足了自己的各项需求,所以哪怕是忽然猝死穿越,严绮云也没有感觉到上辈子有什么遗憾。
她想要的东西以及想做的事情,基本上都做了。
草原上兔子很多,而且品种和中原也有些差异,当然……书本上经常学到的“小白兔”一般自然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一般都是灰褐色皮毛,毕竟白色比较显眼,不容易生存下来,特别是草原这种开阔的环境。
天空中盘旋的鹰可不是吃素的,这些兔子可是非常不错的食物。
不仅鹰以及其他肉食动物喜欢捕猎兔子,草原上生活的人类也喜欢猎兔子,除了因为兔子皮毛可以保暖,兔肉也好吃以外,还有一点就是,草原上的兔子如果太多,那一片区域的草场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兔子是草食性动物,这种兔子还喜欢连草根一并扒拉出来吃掉,繁殖起来也快。
多方条件下,导致打兔子这个活动在草原上算是大家闲时比
较喜欢的娱乐,除了好处外最重要的就是,打兔子其实挺有难度的。
兔子灵活,草叶间还有各种各样相连的兔子洞,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它们跑掉,加上草原上的兔子虽然比其他兔子要大一些,一只也最多五斤左右。
说实话,这正是严绮云十分热衷的活动之一。
在生胤祈前,以前每次康熙去打猎都带上她,后来怀孕生子养身体,就没那么频繁了。
十几个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嫔妃以及蒙古贵女各自骑着马儿,拿着弓箭弹弓等各种各样远距离的工具,各自四散开来寻找猎物。
这边是被清扫过的,大型猎物不怎么多见,边上还有侍卫和宫人跟着,安全性倒是不用担心。
严绮云眼睛尖,一下就瞧见了一只因为她们的动静而被吓得到处跑的大兔子,瞬间就驱马跟了上去。
那兔子的速度可以真不慢,如果直接停马拉弓的话,估计就来不及了。
不仅仅是打兔子,打其他的猎物也是一样,那种特别敏捷的如果不紧紧跟着的话,肯定是打不到的。
所以便是自幼生活在蒙古的很多人,在打兔子的时候一般都不会选择用弓箭,不是准头不够,主要是不够方便。
她们一般都选择直接“扔坨子”,也就是扔石头,或者用投石索。
虽然看着好像没啥技术含量,不过那种经验丰富的一只手驭马,另一只手扔石头或者扬起投石索,准头够的情况下,一打一个准。
尤其是投石索,一只手就能操作,在空中转几圈,力道远比直接扔要大,别说是打兔子,打大一些的猎物也够用,就是更考验准头而已。
不过不管是扔石头还是投石索对严绮云来说都要新学,根本比不上常规的骑射。
她和随风配合严密,射箭的时候松开缰绳完全没有问题,严绮云下半腰腿部分在这个时候也会发力,把自己牢牢的固定在马匹上,而且还能用腿上的动作控制随风的方向和速度。
而这会儿严绮云手上就可以空出来拉弓射箭了。
她以前准头不好,别说打兔子,打鹿都要火力覆盖还难掩各种描边,但是自从上次解锁了射箭课程后,她系统的学习过后,准头那是一日千里。
当然,因为最近没怎么打过猎,也还没适应兔子速度的缘故,第一箭到底还是空了。
严绮云也没在意,随风继续追过去,路过箭支的时候严绮云还迅速压低身体,俯身一把将钉在地上的箭支给收了回来,如果是后世那完全是一系列的危险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