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发夹(第3/3页)

杨绵绵在心里和自己那么说,然后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起床,飞快洗漱完毕,她塞了几块硬币在口袋里就走出了家门。

夏季的白天来得早,这会儿快五点钟了,东方已经泛白,路上空荡荡的,连买菜的大妈都还没起床。

杨绵绵找到了那只发夹,非常漂亮的粉色水晶,还有许多华丽的水钻镶嵌环绕,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她低头把发夹拾了起来:“别哭了,她死了。”

水晶发夹的哭声戛然而止:“涵涵……死了?”

旁边的面包车发出低低一声抽泣,发夹的声音尖利极了:“涵涵,死了?”

“死了。”

发夹嚎啕大哭:“我不相信!她才二十一岁,刚刚认识男朋友,他把我送给了她,说他们要在一起一辈子,我不相信!”

“那也没有办法。”杨绵绵把它塞进自己的裤袋里,“警察很快就发现她的尸体。”

“你带我去看看!”发夹哀求,“涵涵最喜欢我了,你把我还给她好不好?”

杨绵绵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现在不行。”

“为什么?”

“你会妨碍警察办案的。”杨绵绵找到一家刚刚开门的早餐店,思来想去,决定吃一碗馄饨,四块钱,素馅,但胜在个大,白白胖胖浮在汤里,相当有食欲。

她加了醋和辣椒,几乎是一口一个,发夹还在不依不饶:“你带我去看看吧,既然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带我去吧。”

在别人的店里,她自言自语就显得很可笑了,所以杨绵绵一声没吭,任由它聒噪,到最后发夹看她实在是不肯理它,又哭哭啼啼起来。

杨绵绵:“……”这只发夹真娇贵,和小姑娘似的,还是这种奢侈品店里的东西都是这么矜贵的性子,她以前买过一个地摊上的蝴蝶结发夹,粉红色圆点,性格剽悍,会在大马路上骂不小心刮蹭到她的人。

“去你妈的小兔崽子,居然敢蹭老娘!你是活腻了吗!”

诸如此类。

可惜地摊货的质量实在是不怎么样,没过多久就坏了,她和杨绵绵告别的时候还凶巴巴的:“没什么好伤心的,下辈子投胎,我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

“……祝你好运。”

人有的时候的确不能选择出生,但至少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

她回过神来,水晶发夹还在哭,她把最后一个馄饨吃掉,结账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卡地亚有发夹吗?对这些奢侈品不大了解诶,如果有最好,没有的话……大概那个粉红色的发夹一辈子都不能实现梦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