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6/28页)
“那你难道就不能去租其他的房子吗?”她鼓起腮帮子,依旧不满地问道。
“其他地方都没这里便宜,而且还要交押金什么的……罗先生我的钱包已经没办法支撑那么大的经济开支了。”
毕竟我的生活费有限,而且ACG方面的爱好还十分的花钱。
考虑到我的平板电脑也被爸妈收押了,之后很多事都得去网咖才能做,这份不菲的额外支出也要放到预算中考虑。
“那就去打工啊,M记和上校炸鸡不都能够收你这种临时工么?实在不行的话,也能在周末去便利店当收银员吧?”澹台奈奈继续试图动摇我居住在这里的决心。
“我觉得,工作的话我就输了。”
“不要在这种细枝末节上表现的那么有阿宅风格啦!”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你那么想让住客搬出去?”
不仅仅是我,好像我的前任也是被她赶出去的。
“因为很麻烦。而且有时候就算知道你们看不见我,但做事的时候还是会有一种被窥视的感觉,超恶心的!”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总结一下的话,”我摸了摸下巴:“就是害羞了?”
“谁在什么时候在哪里害羞了啊!”
总觉得能够听到她那边有什么东西在熊熊燃烧的样子,而且她的两条马尾辫也有些无视地球引力地飘了起来。
真不愧是幽灵。
“不过仔细想想的话,我们现在的状态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合法同居?”我锤了下手掌:“你难不成我已经是个现充了?”
“同居你个头啦!而且和幽灵同居就自称现充你难道就不觉得悲哀吗?”
“……”
我的动作停顿了数秒,然后双膝跪地,双手撑地,做出了所谓的失意体前屈(也就是俗称的OTZ)动作,整个人消沉了下来。
反、反正我就是连和地缚灵同居都会感到高兴的死阿宅啦……
“既然会觉得悲哀一开始就不要说这种傻话啊!”
澹台奈奈‘哈’地一声吁了口气,看起来似乎已经不想就这个方面深谈了:“既然去了便利店的话,那就把贡品拿出来吧。”
贡品?
啊啊,对了,确实还有这么一说。
早上我打算去买生活用品的时候,她确实也拜托了我带一点贡品回来。
毕竟作为死者的她,也只有这样才能稍稍享受到一点物质上的慰藉。
那么我这次去便利店买的东西最适合作为贡品的是……
我在购物袋里翻了翻,然后将里面那本A书毕恭毕敬地呈给了她。
“……去……”
“……去?”
“去死吧,变态!!!”
“为啥?!”
话音未落,我就因为被飞过来的A书书角砸中鼻子,伤上加伤,直接被击沉了。
“真是难以置信!这是对死者的亵渎!为什么你会做出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害羞,她红着脸指着倒在地上的我怒骂。
“可、可是……”因为捂着鼻子,我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有些奇怪:“所谓的贡品,难道不是最为贵重的东西吗?那么比起购物袋里的包子、饭团之类的,显然A书才是正确选择啊?”
“不管怎么看都是前面两个更适合做贡品吧!”
“真是奇怪的品位……”
我嘟哝着把宝物(A书)塞回袋子,然后从里面取出装有肉包的纸袋子和塑料餐盘。将热腾腾的肉包放到餐盘上。
“比起我的品位,我觉得你的常识更加奇怪。”
“然后就要在肉包上面插三根线香。”
“你想对人家的肉包做什么!”
“因为我没买香炉啊?”
“不需要啦!”
幽灵少女斜睥了我一眼,然后注意力就集中到了肉包上,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高兴。
“你很喜欢肉包吗?”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脸上露出了笑容,对此我表示十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