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杀人!(第3/3页)
韦支干脆打开门,喊进来两个刑警,帮他打开手铐,让他现场演示。
陆宾祥比想象中更配合,当时那个小姐是什么姿势,他又是什么姿势,他究竟怎么“卡”人家脖子的,后来又是怎么剪开死者肚皮的,比划的清清楚楚。
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韩渝意识到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简直是一个残忍的畜生,心想谁也救不了他,连港监局都会因为他蒙羞。
“后来呢?”
“后来有点害怕,觉得我也完了,就翻箱倒柜。”
“为什么翻箱倒柜?”
“死了人你们公安肯定要勘查现场,我想让你们以为是图财害命的。”
“想误导我们的侦查方向?”
“算是吧。”
韦支点点头,问出韩渝最好奇的问题:“你跟你爱人吵架,为什么要杀姓朱的小姐?姓朱的小姐不在,你为什么要杀之前不认识的小姑娘?”
陆宾祥看了看韩渝,振振有词地说:“我了解了她们,我鄙视她们。她们的命运是可悲的,她们虽然也想幸福,想成家,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但这是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为了钱,她们没有人格,没有尊严。到头来,不是得病,就是吸毒,要么被流氓地痞控制,一切都完了。爱情、幸福和安宁的生活她们永远得不到。这样的人连猪狗都不如,她们活着不活着都一样。”
这就是你杀人的“理论基础”……
韦支暗骂了一句,冷冷地说:“她们是很可悲,但不能成为你杀人的理由。”
陆宾祥一连深吸了好几口气,苦笑道:“我知道,但我控制不住,我就想杀人。”
……
PS:都说现实比小说更玄幻,有时候现实比小说更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