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3/5页)
去富贵人家家中干活总比前途未卜强。
其中倒也有去问那个带着孩子的妇人的,只是听了人牙子的介绍之后都要摇着头走了。
大唐人还是喜欢生过孩子的妇人的,这样的妇人说明有生育能力,寡妇往往寡不了几年就会再嫁,带孩子更不是问题了,娶了她娘,孩子自然也就是自己的孩子了,正好养大了还是个劳动力。
怎么这个妇人问的多,却无人买她?
沈初垂下了眸子,拉着李长安从人群中走了出去,进了一个卖羊汤和胡饼的铺子。
“快到午时了,先吃饭吧。”沈初抬起头,勉强笑了笑。
李长安看着沈初,托着腮:“老师总是这样心善,可现在终究和先前不同了。”
沈初嗔怒扔给她一个胡饼:“吃你的饭。毛都没长齐还教育起你老师来了。”
李长安吐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才拿起胡饼泡在羊汤中吃了起来。
吃完了饭,沈初就带着李长安离开了东市,而后半路上忽然一拍手。
“今日答应了长初兄要去帮他搬家,竟险些忘了。”沈初歉意的看着李长安,“与人有约,到底不好失约,你先回去吧。”
李长安挑了下眉:“好哦。”
见到李长安应下,沈初如释重负一般转身就走。
等到沈初走远了,李长安才摸摸下巴,自言自语:“我看上去就那么好糊弄吗?”
就沈初这个尴尬的演技也觉得他能骗过她?不是她瞧不起自己的老师,沈初这个拙劣的演技在李唐皇室里都活不过三个月。
李长安轻啧一声,转头就带着跟着自己的两个侍卫一头扎回了东市,直奔口马行而去。
沈初一和李长安分开就又回到了口马行,他穿梭在人群中,希望看到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已经被想娶妻的人买走。
却只看到了孤零零待在原地抱着孩子的妇人。
“为何没人买她?”沈初询问人牙。
按照大唐律法,买卖奴仆时候卖方不能隐瞒情况欺骗买家,甚至若是买家买回去以后觉得被骗了还能三日内到官府立契处毁约。
人牙也没试图隐瞒,他低声告诉沈初:“这个妇人原先是薛家七郎的身边人,只是没有妻妾的名分,所以入不得掖庭,只能当奴仆来发卖。”
薛家七郎并不是薛锈,但也是薛家的嫡系子弟。这个妇人是薛家七郎的身边人,那这个孩子就是薛家人了。
现在圣人刚刚清算了薛家,薛家人的后人,谁都不愿意买回家,总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若是无人买她,那最后她会到何处去?”沈初迟疑了一下,问道。
人牙耸耸肩:“那便降价,母女分开买,小孩买到外地,总会有法子。”
“你想买她们?三贯钱。”人牙看沈初面上仍然有犹豫之色,忙开口推销,“这价格是贵了些,可这个女人长得好看,又会识字算账,三贯钱可亏不着你。若是你嫌弃这个孩子麻烦,那把她留在这就行,给你便宜到两贯五百钱。”
沈初却不是因为价格犹豫的,而是因为身份。
李长安是武惠妃这边的人,这个孩子却是薛家的人,沈初不得不想这会不会给李长安带来麻烦。
“买下吧。”
一道童声从沈初身后响起。
李长安看着沈初,道:“除了我,也没几个人敢在现在这时候买下这对母女了。”
其他人躲开这个麻烦事还来不及呢,谁敢在这个时候买下薛家人呢。
“不会给我带来麻烦的。”李长安安抚的对着沈初笑了笑。
不过她也不是为了让沈初心安才说这话的。武惠妃还不至于心眼小到计较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莫说这个孩子还不是薛锈的孩子了,就算是薛锈的嫡女,武惠妃也不会把一个孩子放在眼里,从头到尾,武惠妃针对的也只有“李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