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猥琐起来没有高贵与贫贱之分(第2/3页)

说不定那一天就死在西域,或者路上了,估计连收尸的人都找不到。”

平二郎絮絮叨叨的说着,见温柔县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就把嘴里的甘草吐出来,笑眯眯的道:“我是不一样的,手里的那点钱托君侯府上的管事给换成物资了,出出进进的还算是赚了。

至于我自己,您也看到了,就在这棉纺厂里扛大包,虽然富裕不起来,可是呢,支应吃喝还不算啥问题。

早年的时候还想着娶一个长相迎人的,看过几个老兄弟的下场之后呢,就不想了,只想找一个贤惠的女人。

侯七娘就不错,这女人被家里人逼迫的快没有活路了,她老子已经放话出来说,不要她了。

嘿嘿嘿,现在娶了她必定没有家里的哪一咕噜事情,加上这是一个贤惠能干,还有主意的女子,这个时候明媒正娶的把她娶回家,这样呢,我不嫌弃她岁数大,她也就别嫌弃我是一个瘸子。

日子就能和和美美的过下去,一辈子人呢,就是一辈子的恩情,就算我长得跟熊分不太清楚,对侯七娘来说也是唯一一个把她当人看的男人。

所以呢,等这个女人过门了,再把家里的东西都给她,你说,我这后半辈子还会缺好日子过吗?”

云初听了平二郎的话,揪着这家伙的耳朵把他的脸朝向自己,认真看了一会,对温柔道:“以前把他跟熊分的很不清楚,现在才发现这狗日的满肚子都是算计,就他这样的人家,不出三代说不得就能混成长安城有名有姓的人家。”

平二郎呲着一嘴的黄板牙笑道:“君侯啊,侯七娘可是一个识字的。”

听了这句话,温柔看平二郎的眼神立刻就不对了,疑惑地道:“成亲之后你还要让侯七娘待在纺织厂里给你赚钱?”

平二郎嘿嘿笑道:“七娘马上就要混成女管事了,这时候让她待家里伺候我,不划算。”

温柔马上瞅着云初道:“人家拿辽东战场一起冲锋陷阵的情谊央求你来吃人家的成亲酒,该给的便宜还是要给的,至少要把人家的新娘提拔成管事才好。”

云初点点头道:“可怜长安那些老卒们,凶猛有余,脑子这么清楚地还真得没有几个。

既然他把事情说的清清楚楚,老子也愿意帮他这个忙,都说天助自助者,老子虽然不是天,也愿意帮他一把。”

温柔一个劲的摇头,觉得自己真的小看了这些混账丘八,知道云初重情义,就厚着脸皮拿以前的情谊上门邀请,看着不是一个大事情,可是呢,对平二这种黔首来说,说不得就是发家的开端。

这个平二,知晓自己是瘸子,没了前途,脑子也不算灵性,就果断的把钱留起来,跟着云氏大流走,然后花了很长时间,在纺织厂里挑选合适的老婆。

找到合适的老婆之后,还能果断的将自己不多的家业一股脑的交给老婆来打理,这就属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高级范畴了。

而侯七娘能在六千多妇人中脱颖而出有机会成为女管事,可见,这个女人绝对是有一点本事的。

现在,平二在侯七娘最无助,最忐忑的时候三媒六聘的娶侯七娘,最后再把家里的还算小康的一笔钱财交给侯七娘来打理,一般的大唐女子哪能受得了这个。

就算这个混蛋长得人熊不分的,也绝对不算个事情。

温柔又多想了一下,就平二干的这些事情,大户人家里也绝对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样的混账在长安还有很多吗?”

温柔不认为云初会为了一个老兵就猥自枉屈的来参加一场莫名其妙的婚礼。

云初笑眯眯的看着平二,摇摇头道:“不多,也就五六十家,比平二出彩的人不多。”

于是,温柔终于弄明白了云初拉他来参加婚礼的真正原因——长安城必须出一些富户的,与其被不受掌控的人占据了富户这个稀少的称谓,不如从自己人中间挑选有希望的人加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