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塞来玛在权力面前从不发表意见(第2/3页)

于是,云初就把袖子里最后的一点燕麦都给了大肥,他袖子里的燕麦都是加盐炒熟的莜麦,味道很好。

天山顶上的天空已经变成了紫色,再过一炷香的功夫,那里的天空就会变亮,天山上新的一天也就会来临了。

梁英喷吐着白气出现在云初左近,抱拳道:“请君侯示下。”

云初淡漠的道:“造饭,一个时辰后出发,目标,回纥王廷,目的,取回回纥王王冠上的一块绿色宝石。”

梁英躬身道:“喏。”

看着梁英走了之后,云初就从枣红马的马包里取出两份军粮,考虑到塞来玛的饭量,云初又取出来一份。

云初的军粮是用牛油炒制的面粉,面粉里还有各种干果粉末,添加了不少的盐跟糖,这东西最是能饱腹,只需要添加一些开水搅拌一下就能吃。

喜欢吃干的就少加水,喜欢喝稀的就多加水,非常的方便。

云初吹着火塘里的火星,烧开水,将军粮往铁锅里倒的时候,旱獭大肥又凑过来了,云初也就给它分了一些,大肥吃了一口之后,看云初的目光就满满的濡慕之意。

能唤醒塞来玛的只有食物。

所以,当牛油干果的香味被开水激发之后,塞来玛就立刻醒来了,同时醒来的娜哈在揉揉眼睛之后,就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啊——我身上有虱子!妈妈,我跟哥哥走后,你又变成了一个不洗澡的塞人婆子是吗?”

云初对此事充耳不闻,早在娜哈欢喜的钻进妈妈的怀抱那一刻,就注定了会有这种结局。

塞来玛端着云初递过去的木头碗低头嗅着食物的香气,打算避开娜哈那个令人尴尬的问题。

娜哈好不容易接受了自己被传染了虱子的事实,又看到塞来玛脸不洗,手不洗,牙齿不清洁就开始端碗吃饭的行为,再也无法忍受,强行夺下塞来玛手里的饭碗,拉着她去湖边洗手洗脸。

却对云初早就弄好的温水视而不见。

云初很庆幸自己不是塞来玛生的,要不然,就会跟这一对母女一样的傻……

娜哈她们跑出去有多快,回来的就有多快,清晨的天山寒气彻骨,湖水早就被寒冰封盖了。

“哥,你怎么不提醒我一声?”

对于娜哈这种推卸责任式样的问话,云初早就免疫了,现在听起来除过亲切之外没别的。

吃过一顿拖沓的早饭之后,窝棚外边就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

塞来玛跑出去看了一眼,然后就战战兢兢地缩回来,抱着无辜的旱獭大肥打着磕巴问云初:“这是你的部下?”

正忙着从娜哈脖子上抓虱子下来的云初笑道:“是啊,这些只是随从,后面还有更多。”

塞来玛就是喜欢听云初吹牛,而且,云初吹得越是厉害,她就越是高兴。

现在,她非常的确定,她的儿子已经成了一位英雄,一个戈壁滩上的王。

“等我们到了营地,我要把你用开水烫一遍。”娜哈气冲冲的跑出窝棚。

“肖玉华,把我的马拉过来,我们要快点回营地。”

听着娜哈在外边大呼小叫的,原本满脸笑容的塞拉玛立刻就不高兴了,对云初道:“你从小就宠爱娜哈,可是,也不能宠爱到没有规矩的地步,那些高贵的骑士,怎么能让娜哈大呼小叫的,时间长了,那些高傲的骑士会背叛你的。”

云初笑而不语,娜哈的无礼不仅仅限于在自己面前,塞来玛还不知道娜哈曾经在这个世上最可怕的女人面前,抽出棒子大喊大叫的模样。

如果她弄明白了这些人物关系,一向崇拜权威的塞来玛一定会被活活吓死。

塞来玛很喜欢娜哈身上穿着的那件红狐裘,也喜欢云初身上的熊皮大衣,所以,等云初拿出早就给她准备好的熊皮大氅,她就欢喜的快要叫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