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白驹 第六十三章 严城自有限(3)(第2/4页)
,目标要比这一群人小得多。更何况,他是去报讯,而非行刺,单独行动,胜算更大。
他向李聃和扁鹊解释再三,李聃终于同意他先走一步。
临行之前,李聃又写了封帛书,郑重地交给他,说道:“到了新田,若晋王不肯信你,你便将这封信交给他,他看了,自会信你。”
“师父认得晋王?”孙奕之略一思忖,晋王在位已有二十九年,经历过几次诸侯会盟,亦曾去拜见过周天子,李聃曾为周王室藏室史,认得他也在情理之中。
李聃点点头,轻叹道:“为师认得他时,他与你当年差不多年纪,随先王前往洛都朝觐,亦曾跟为师学过几日周礼,只是转眼四十余载,他或许早已不记得为师。只不过以为师之名,他应该能信你几分。”说着,他忽然又笑了笑,说道:“其实他并不算傻,或许早已知道此事,这是投鼠忌器罢了。”
孙奕之郑重地收好帛书,揣入怀中,方才向他行了一礼,告辞离去,直奔晋都而去。
他单人匹马,自是比大队人马速度快得多,只过了一日,便也到了朝歌。
如今的朝歌,已不复当初商都之繁华宏伟,到处残垣荒台,都是那些奢华至极的宫殿遗址,当初手可摘星辰的摘星楼,连根梁柱都没能留下,他就算赶路之余,看到那般苍凉的场面,也忍不住驻足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他忽然看到官道旁的草地里,有什么东西,反射着阳光,一闪一闪地,正好投在他的眼上。
他心中一动,翻身下马,走了过去,边走边小心地查看周围的情况,果然发现这一片地方有些异常,不光是草地有被数十人踩过的痕迹,还有些马粪和柴灰,显然是有一支不小的队伍,曾经在此停留歇脚,埋灶做饭。
而那点闪烁的亮光,应该就是那些人掉落的东西。
愈靠近,他的心跳就忍不住加速,那些人的脚印与马蹄印混在一起,却只有一架车的车辙痕迹,而马匹数量之多,显然一人不是只有一匹马。能有这么多良驹同行的,除了秦国狼卫,他还真没见过其他人有这么大的手笔。
毕竟,如今的中原诸国,无论晋齐,都刚经过国内世家公卿的内乱,就连赵氏这样晋阳第一世家,出行之时,想找出这样一个能配给双骑的马队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等他终于找到草丛里那个闪光的东西时,几乎要落下泪来。
那是他送给青青的一对耳饰之一,那耳饰的造型寻常,只是上面镶嵌了一对几近透明的宝石,那宝石极为坚硬,乃是他无意中收到的。工匠在打磨那枚宝石之时,不知弄坏了多少套工具,方才勉勉强强打造成型,做成了这对耳饰。
后来他们才发现,这块宝石不但硬,而且特别的亮,孙奕之送给青青之后,还一次都未曾看到她戴过。迎亲那日,他也紧张过度,根本不曾注意到她戴着的是不是这对耳饰,只是一看到他亲手送给青青的耳饰如今孤零零地被扔在此地,他就可以先想象得出,当时的情况。
这耳饰若是青青给他留下的记号,那就说明,她如今已经清醒过来,记得自己的身份,也相信他一会跟上来。
只不过,青青既然已落入离锋手中,那这些东西,也有可能是离锋让人留下来,故意扰乱他的思路。
不管是哪一种,这耳饰既然是青青的,那前方不论是刀山火海,还是水深火热,他都要去趟一趟,探其虚实,方能趁其不备,救回青青。
小心地将那枚耳饰擦干净收入荷包中,孙奕之又仔仔细细地将方圆几里之内都勘察了一番,他从军之初,便在军中为哨探,这寻踪觅迹,勘察线索,打探消息之事,于他而言,不过轻车熟路,只需看车辙足迹深浅,便可推测出这一行人的数量和载重,大致估算出对方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