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采薇 第六章 千里不留行(4)(第2/4页)
“哼!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你管不着!”青青嗤之以鼻,“当初你在吴王宫中,不一样统领上万侍卫,又能奈我何?我倒要看看,这次抢人头——是你快还是我快!驾!——”
她快马加鞭,绝尘而去,全然没注意到,落在半匹马身后的孙奕之眼中悄然流露的一丝笑意。
就算有再快的剑,再精妙的剑法,她本人,依然不过是个单纯冲动容易被骗的小姑娘啊!
次日清晨,当第一抹晨光照进姑苏城的时候,从北门风尘仆仆地冲进两骑快马,刚到门口,那两匹神骏之极的宝马就长嘶一声,前蹄一屈,一头栽倒在地,口吐白沫,眼见是不成了。
而马上的两位骑士身手敏捷轻灵,在马失前蹄之际,便已飞身而起,如大鹏展翅,翩然掠地,各自手中还拎着个滴血的粗布包袱。
门口的守卫一看那包袱的大小形状,便知定是人头,再一看那两人浑身染血,犹如从地狱血池中归来一般,都不由吓得两股战战,连手中的长枪都快拿不稳了。
“站……站……站住!来……来……来者……何……何人?”
孙奕之疲惫地一抬手,亮出令牌,寒声道:“太子令牌在此,开门!”
“是……是!是孙小将军!”有认得他的守卫大喊了一声,急忙命人打开了城门,放他们进城。
等两人都进城之后,那些城卫方才围着两匹宝马惊叹不已。
“啧啧,孙小将军是昨儿黄昏时分出城的吧?这一晚上就跑死了两匹马,真不知去哪儿了啊!”
“小声点!前天晚上孙家惨遭灭门,孙小将军只怕是去寻仇了,没见他们手里那包袱吗?还有那一身的血……”
就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孙奕之在城门口向守卫出示令牌,要了两匹马,跟青青换了马,直奔城中而去。
青青身上还穿着在边城偷来的军服,这会儿上面早已被血浸透,很是不满地问道:“你要去送礼,也该先找个地方让我换身衣服吧?这破衣服上的味都快熏死我了!”
“你想换就换呗?我又没拦着你!”孙奕之对她这种完全不见外的态度十分的头疼,明明还是敌对的立场,她却能毫不客气地跟着自己去敌营偷袭,非但不怕他半道阴她,甚至一夜来回千里依然如此兴致勃勃精神不减的模样,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自信,让他简直毫无办法。
青青听他答得毫无诚意,撇撇嘴,轻哼道:“少来,你是不想趁我走开的时候,自己去找那个什么公子和左手剑啊?我可告诉你,这两个人头我也有份,你和左手剑要打,也得等我在场……”
“行行行!你功劳最大,我肯定不会忘了你的!”孙奕之扶额长叹,“就到前面的瑞祥布庄,换新衣服可以吧?”
“新衣服?”青青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很坦白地说道:“我没钱。”
“白送你!”孙奕之磨着牙,按住掐死这个小妖女的冲动,在瑞祥布庄门口停住,下马敲了敲门,一个小伙计打开门板,探出头来,一看到两人的打扮,就吓了一跳,“壮……壮士饶命!”
“饶什么命!我又不是来打劫的!”孙奕之哭笑不得地说道:“看清楚,白小二,是我!”
“少……少将军?!”那伙计一听,定神一看,方才认出他来,顿时大喜过望,赶紧请两人进去,直接领入了后面的内院。这布庄本就是前铺后宅的格局,光是内院就有三进,最前面是客房和伙计们的住处,后面是主人家的住处。青青还是第一次到这种店里,好奇地东张西望,孙奕之吩咐了伙计几句,那伙计打量了她一番,便进内院去喊了个小丫鬟出来帮她更衣。
孙奕之并未告诉青青,这本就是孙家的产业,清风山庄虽然毁了,可孙家在姑苏城中还有十来家店铺,城外还有上千亩良田,只要有他在,早晚还能重振孙家的声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