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所以说任务呢?(第4/4页)

“去伦敦。”

“伦敦?”

徐云故作诧异的一挑眉,好奇道:

“你们也去伦敦吗?”

威尔点了点头,再次将一根木柴挪到面前,咔嚓一声将其劈成两段,同时嘴上道:

“乡下的地这些年收成不好,我打算去伦敦碰碰运气。”

“听说这些年远洋贸易很缺人手,如果能混个工作,总比种地要好一些。”

威尔身上的乡土气息非常浓郁,徐云很自然便相信了这个路人角色的说法,随后他话锋一转,忽然问道:

“那么汤姆逊先生呢?”

“汤姆逊先生啊?”

威尔摇了摇头,将斧头放下匀了口气息,答道:

“他的话我就不了解了,我只是听说他好像是要去伦敦投奔某个很出名的老教授吧。”

“我父亲和汤姆逊先生的爷爷认识了许多年,两家人的关系很好,就把我托给他了。”

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心中闪过了一丝明悟。

威尔这个乡土气息浓郁的少年大概率和自己的任务无关,多半就是个类似张三那样的路人,顶多顶多就是谢老都管那裆。

而光环呢,又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把自己放到汤姆逊身边——毕竟这位可不是啥大白菜。

因此很明显。

自己此次任务的目标,应该就是威尔口中那位汤姆逊要投奔的大人物了。

因此只要能确定如今的年代,便可以完全筛出这个目标。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问道:

“威尔先生,汤姆逊先生居然能结识伦敦的教授?他看起来也不大吧,有三十了么?”

徐云这招是从某本历史小说里学来的声东击西法,假意问的是前者,实际上的重点却在后头。

果不其然。

威尔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浓眉大眼的老实答道:

“我不是说过了么,汤姆逊先生的过往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没超过三十——我爸爸说他今年才二十四岁呢。”

徐云闻言,心中顿时一凝。

二十四岁?

如果没记错的话。

威廉.汤姆逊是1826年生人,加上这个年龄……

考虑到周岁之类的问题,比较宽泛点说,现在应该是1849-1851之间?

而这个时间伦敦有名并且和威廉.汤姆逊有关的老教授,无疑要首推亚当·霍普金斯了。

说起霍普金斯,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到‘根据霍普金斯大学的报告显示……’这个梗。

不过那所霍普金斯大学是由约翰斯·霍普金斯建立的,和亚当·霍普金斯没啥关系。

亚当·霍普金斯是剑桥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也是19世纪很有名的地质学家和数学家,带出过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两位大佬。

此人的年龄如今应该在60岁上下,无疑符合‘老教授’这个描述。

虽然他的名声在科学史上不算特别显赫,但能带出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也足以判断此人的能力非同寻常。

况且名声不显,不是正符合光环的特性之一吗?

因此很明显。

这次的任务目标,必然是亚当·霍普金斯!

如果不是,他罗峰当场就把那把斧子吃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优势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