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二四章 背后有人(第2/3页)
对方在一年前不过是明日城的一个中等帮派,行事不将规矩,帮众格外残暴,经常残害无辜杀人越货。
其帮主野狼也是个性子不稳定的,经常怒不可遏,而一旦发怒,做起事来就不顾后果,根本谈不上多大的谋略,不过就是比普通人狠一点,更没底线一点而已。
是的,明日城外城区的这些大小势力,也是有底线的。
他们依托外城区而存在,虽然绝大多数帮派平日里少不得沾上无辜者的鲜血,但总有个度,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大家都懂。
但野狼团却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把整栋楼的人给屠了。
明日城外城区的同道都看不起他们。
但偏偏就是这样的人,也不知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打通了什么门路,靠着大量强力军火,这一年强势崛起,成为了超越桃花仙社团,能跟龙骑士团比肩的存在。
而现在,野狼竟然真的得到了一把源能枪械,连桃花仙社团都要灭在对方手里!
伊丽莎白心有不甘,浓烈的不甘!
在不甘之外,是莫大的自责与歉疚。
出来主事一方,在一个城市中建立势力,这是那位对她的信任,组织给了她诸多帮助。而她却辜负了这种信任,让组织的心血付之东流、化为泡影。
败在野狼团手里,她死了,都没有任何价值。
伊丽莎白心想:“莫说这回组织没可能‘复活’我,就算组织能让我‘复活’,我都没有脸面继续行走于这个世界。”
第一次,伊丽莎白体会到了心痛的感觉。
她难受得几乎不能呼吸。
——对她而言,这句话是一种语言文字的表达方式。
忽的,盯着野狼的伊丽莎白脸色一凛,樱桃小嘴张大,清澈的双眸瞪圆,整个人好似给人施了定身术!
在社团注定覆灭、死亡即将降临的时候,表情管理都没有出问题的她,此刻表情彻底失控。
......
肆意开火,屠戮桃花仙社团成员的野狼,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害怕、恐慌。
野狼团拥有内城区重火力的事,是不能泄露出去的机密,一旦让外城区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他距离大祸临头也就不远。
那是两方面的大祸临头,来自两个不同的对象——亦或者说,阶级。
快乐就很简单,“龙卷风”威力巨大,真实杀伤力就连他基地里的那些内城区大杀器都远远比不上,眼看着桃花仙社团成员在他的枪口下,一个接一个,一片又一片的被肢解,他感受到了最纯粹的快乐。
杀戮与毁灭,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
这种享受,就叫作主宰他人的命运与生死,对他人予取予夺。
野狼生平最沉迷这种享受。
在他一惯的认知与体验中,那是比美人、美酒带来的快感要浓得多,甚至是浓上十倍百倍的东西。
“去死吧!废物们,傻叉们,蝼蚁们,去死吧!跟老子为敌,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去死吧,都去死!”
一边叫喊一边开枪的野狼面红如枣,口水横流,浑身发烫,状若疯癫,真就跟一条疯狗没多大区别。怪不得明日城的人都叫他疯狗,称呼野狼团为疯狗团。
“去死,都去......”
野狼正沉浸在极致的享受与美好中,浑然忘我,乐不思蜀,快乐得如在云端,忽然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愣在那里,满眼都是迷茫,犹如在做梦一般。
他的反应很诡异,但很合理。
造成他这种反应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手里的源能枪械没了。
他明明刚刚还在开枪,但到了这一瞬,手里忽然就空了,他保持着端抢射击的姿势,可是“龙卷风”步枪却毫无预兆的消失了!
“我的抢呢?我手里那么大的一把源能步枪呢?刚刚还在的,怎么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