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六章 风暴前夕(3)(第2/3页)

狄柬之的喝问声,让县令不得不停住脚步。

他看了看狄柬之,又看了看张仁杰,这两人哪怕只是寻常站着,都有渊渟岳峙之气,显然不仅时常发号施令,而且不乏一身正气。

想到刺史透露的最近朝廷风声,县令左右为难,末了,只能硬着头皮回到公堂上。

“堂下何人,见官为何不跪?报上名来!”县令勉强维持气度。

“在下狄明,乾符七年在陕州府试中得到秀才功名。”狄柬之的确是乾符七年中的秀才,而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见官不跪。

“你有何冤情?”县令冷着脸问。十几年前的地方秀才,他哪里知道真假?既然对方只是个秀才,他也就不必顾忌太多。

“在下并无冤情,在下只是状师。”

有了秀才功名,就可以做状师,狄柬之首先叫出车夫,当众大致说了情况,而后义正言辞的道:

“此事发生在城门处,案情清楚,人证物证俱在,还请县令大人做主。”

县令虽然觉得狄柬之等人气度不俗,但仔细一想,觉得对方不应该有什么显赫身份——若是有显赫身份,谁会悄无声息来这,不顾官场规矩找他的麻烦?

冷静下来之后,县令知道自己该怎么处事了——必须维护官府权威不受胁迫:

“差役处事不妥,难辞其咎,不过车夫乃是自杀,不是差役杀的人,不该由差役承担责任,本官判处差役革职,退回十两银子!”

此言一出,围观百姓立即炸开了锅。

官府认牌的事,让所有车夫都受其害,且已有多名车夫自杀,结果就叛了个今日当事的差役革职,官府认牌不受影响?车夫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狄柬之忍着怒火:“这不是差役个人之事,而是官府巧立名目鱼肉百姓,如此判决何异于纵容?”

县令一本正经,公事公办:“休要纠缠,审案当就事论事,怎能就此说什么鱼肉百姓?本官稍后会下令,整顿相应事宜,确保这种事情不再发生。”

说到这,他老神在在起来,用眼神示意狄柬之:你还想要什么?总不能让本官不做县令吧?总不能把易县的官吏都换了吧?这才是可笑的想法。

张仁杰拉住要发怒的狄柬之,让他暂且息怒,他把在城中遇到的老妪、少年书生,还有那位给孩子上户籍的人叫了出来,让县令也判判这些事。

县令的判定很简单。

老妪一定是少年书生撞的,后者需要赔钱,理由跟老妪说的一样:人如果不是少年书生撞的,他为何要扶人?这不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性!

而且少年书生没有人证——狄柬之、张仁杰过去的时候,事情的前半段已经发生,没有人看到老妪是怎么倒下的。

至于上户籍的事,那可能是某个差役一时利欲熏心,跟那个地痞勾结,两人串通一气,绝不关官府的事,亦绝对不可能是官府为了捞钱而想方设法。

查到个人处置个人即可。

狄柬之在进县衙的时候,就对县衙吏治的黑暗十分不满,此刻终于忍不住:

“大人断案,只说趋利避害,全然不顾圣人教诲,心中道德何存?以利害治理地方,而不知匡扶正气压制邪恶,这是不施教化!

“且大人又对官吏多番庇护,心中只有官吏荣辱而无百姓生死,易县还能有什么道义可言?大人如此为官,是在误国误民!”

县令恼羞成怒,冷笑不迭:“咆哮公堂,不敬朝廷命官;胡说八道,蛊惑百姓人心;毁谤污蔑官府,用心险恶;寻衅滋事,扰乱治安,影响恶劣;

“以上四条,条条触犯律法!

“来人,给本官捉拿下狱!”

狄柬之气得浑身发抖:“你敢?!”

县令站起身,轻蔑的看着狄柬之,他现在愈发确定对方没什么来头了,否则怎么会对地方官府捞钱、断案、处事的潜规则如此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