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修正案(第3/3页)
考古和盗墓在表面上看起来区别不大,实际上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盗墓贼是为了利益,在挖掘古墓、遗迹,无论是在文物保护和伦理道德是都是不容接受的!
我们的法律上还规定,在保加利亚的本土上,任何擅自挖掘古墓、遗迹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必须时刻,保加利亚民众可以直接击毙他们!
建国以来,死在我们广大民众枪下的盗墓贼,也有三位数了吧,被送进矿山的至少也是四位数,足以看出政府打击盗墓的力度!
而考古更主要的责任是保护文物,寻找遗迹、资料,和历史学家们一起揭开谜底,这并不等于盗墓。
他们也一样没有私掘古墓的权利,要开挖古墓,必须要获得保加利亚政府的授权,建国以来我们保加利亚政府还没有授权过任何一次开挖古墓!
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正常情况下,政府是不会给予这种授权的,你们都是监督者,所以不用担心考古变成了盗墓!”
契科夫没有说的是,这个仅限于国内,国外就不受限制了。当然说出来,大家也不会反对,这个年代可没有圣母生存的空间。
说话都是需要负责任的,可不是后世在网上瞎吼两嗓子就算了,按照保加利亚当时的道德准则。
比如说:你同情难民,那么你就要掏出真金白银来帮忙,否则就会被人认为是表里不一。同时你还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这一样构成犯罪!
至于要求国家出钱出力,那就更不存在了,纳税人的钱不能够浪费,政府是没有资格动用政府财政去做慈善的!
斐迪南清楚,这实质上也有些极端了,不过他依然没有打算改变,从保加利亚确定立国之本那一刻开始,这些就被注定了!
“有付出才有回报,权利与义务对等”,这种观念不容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