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何为法?(第3/4页)

方淮呵呵一笑,没成想家产的问题还能给自己的重生视野带来合理解释,也不再辩驳。

但,曹刚接下来的话,令他郑重。

“我听说你准备在地方搞消防工作改革,改动还挺大,涉及了地方专家库资料,还有一些重点部门的配合调动,接警联动?这件事很大啊,我初听的时候都很惊讶,局里领导有人支持你?”

方淮缓缓坐了下来,眨了眨眼,道:“呃……这件事,局里还没有获批,不过在省领导那里得到了一些支持,支队机关也同意跟进一部分工作,在跟市里汇报……这件事必须要局里支持吗?”

曹刚闻言,吹了一口烫茶,目光盯着地面。

“嗯……这不是必须有局里支持,而是局里有领导支持,就代表了在最高一级,有人替你沟通。

按照你的想法,这件事很复杂,你要想,各个配合单位情况不同,有的是平行管理为主,有的是垂直管理为主,各自单位都有相关法规和行动权限,你想动的面太大,面对的事情就比较多,恕我直言,地方召集各部门开个会是比较容易的,但是要落实到你想要的及时调动,难度太大。

方案好定,但到了你真正需要用人的时候,除非政府在场,否则你调不动,要么说要请示垂直上级,要么搬出他们自己单位的条款说事。

消防建立这么多年,好的思想和方案不是没有涌现过,但最终在落实到事上折戟沉沙的,占了大多数,还有,你如果包揽太多,等到岗位不断调动以后,后来者是否能保留方案,保留几分,这都是问题。”

话不好听,却很真实。

方淮认真点了点头,道:

“说实话,我也不想做无用功,想过这些不止一次了,方案的优越性,我可以保证,一旦适应了这种高效率,逆水行舟是不太可能的,不过,工作量确实很大,很累人,等到风头过去,有后续推动缓慢的可能,但我不会坐视的。

上层坚定支持,我暂时还没有能力得到,我想做出一个成功的模版的目的,就是得到上级认可,进而影响《消防法》,但只要成功了,向上汇报的渠道是有的。

我比较担心的,就是其他单位的配合问题……不能通过省一级的地方条例来保障吗?”

面对这个未来《消防法》的制作人,方淮不得不把心中的想法全盘抛出,只有让对方了解通透,才能给出合理的办法。

曹刚摇了摇头。

“法规是有效,也有强制性,但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

你知道法律和法规有什么区别吗?

法律,可以涉及多个方面和多条内容,但地方法规,只能基于法律进行小范围调整,一般是社会生活的某一具体方面,或某一具体内容。

其核心,就是小规模,还是大规模修改。

这个概念,同样可以类比你想推进的法律调整。

《立法法》里只有「修改」,没有「修正」的说法,但立法实务里,法律修改分为「修订」和「修正」。

修正,修改幅度较小,增加的条款不能影响其他条款效力。

修订,就是全面,整体的修改了。

比如咱们这次新《消防法》,就是修订,增加,修改了许多内容,甚至立法原则都改掉了,所以整个审批过程是比较漫长的。

而地方法规,就只有修正的权力,你首先要考虑到你增加的条款,有没有影响到《消防法》条款的效力,其次才是增加幅度的问题。

这里面的道道,就多了,有时候一个字的改动,就会造成极大改变。

比如消防法里提到「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如果少了那个「其」字,会怎么样?隶属关系就改变了,独立性就有了,当然,紧密性,也就小了。”

方淮恍然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