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蒹葭苍苍,山鬼之亡(第2/5页)
赵丙先是一愣,随即苦笑拉起卞吉,一把抱住这个昔日的好兄弟。
“傻小吉,我是你大哥,这件事我岂能让你一人承受?万事有大哥在,不会有事的。”
“尝,虽然无法跟在你的身边帮助你,但是我们兄弟二人,一定会一直帮助你的!”
……
南疆中部,隐灵山脚。
孟尝带着巫族和梅山七怪站在一处林间石台之上,郁郁葱葱的树林根本阻拦不了高明、高觉两兄弟的探查,千里眼加顺风耳横扫这山脉中的一切生灵,仔细甄别,反复确认。
高明眼中的金芒熄灭,在一旁守候的七怪的第一时间扶住脚步虚浮的他,关切的问道:“高明兄弟,可曾发现山鬼?”
高明有些虚弱,也没答话,只是摇着头。
“那高觉兄弟,你这边呢?有听到什么风吹草动吗?”
高觉也一脸虚弱的摇了摇头。
见到二人无功而返,梅山七怪也是心头郁闷。
朱子真有些生气的跑到孟尝跟前,大声的说道:“主君,都在这个山上待了几天了,那十二只家畜怕不是在骗您!”
“就算山鬼会隐身,高觉兄弟的顺风耳总不可能出错吧,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的动静,都逃不过他们二人的探查。我看啊,这座山上十有八九,根本没有什么山鬼!”
其他几人纷纷附和。
“主君,要么这里根本就没有山鬼,不然的话,连高家兄弟都探查不到踪迹,我们这些只会打打杀杀的粗人,更不可能找到他的踪迹。”
孟尝默然不语,手中抓着在武当山上,真武佑圣真君赠予的皮卷,反复的查看着山鬼的描述。
与其说是山鬼,倒不如说是十万大山的原生山神,因未曾获得天庭的认可,授予敕封,所以才会被称之为山鬼。
说起来也有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
神仙与凡人,严格意义来说是不可相恋的,从祝融先祖手绘的皮卷上说,这是一件不可违背的规定。
无论是天上的神仙,还是地上的山神、河神,都明令禁止与人族结合。
神仙代表的是一种规则,是帮助天道去完善世界的运转,神与神结合本无可厚非,倘若是神与人结合,就好像是裁判和选手是夫妻,这对其他的人族是极其不公平的事情。
比如说,今年若有干旱,神仙有了私情,会不会把原本的河流改道,优先把水资源分配给心爱之人所在的村落?
从玉皇大帝豋位以前,神人不得相恋。
而玉皇大帝之后,天规更加森严,就连神仙与神仙之间,都不再允许动情。
想一想,后面当神仙的,或者说没赶早脱单的神仙可真是惨,堂堂天蓬元帅,不过调戏一个小小的嫦娥,都能直接被打下凡间,最终投了猪胎。
对山鬼而言,不需要等到玉皇大帝上位,他所犯的事,比人神相恋要严重的多,山鬼所恋的男人,恐怕一千也有八百。
不然就以他十万大山山神的规格,昊天上帝没可能放过这么一位位格不低的原生态山神。
孟尝嘴上噙着笑意,一把合上皮卷,向着身边胡雷的身外化身问道:“会唱歌吗?”
木讷的分身听到主角的呼唤急忙苏醒,刚刚恢复神智,就听到自家主君问出这样的问题,他不由得一愣。
“什么?唱歌……”
胡雷胀红着脸:“属下会分身,会布阵,会雷法,唯独……这唱歌……,碧游宫没教过我们这些。”
“哈哈,传闻金灵师姐生的貌美如花,最是端庄典雅,你身为她的徒弟,不会唱歌怎么行?”
“……主君,我真不会唱歌!”
“没关系,我教你,不需要多么精通,略懂一二能一展歌喉就行。”
皮卷有记,祝融氏刚刚南迁之时。曾有一位年轻的族人,入山采药不小心迷路,误入到十万大山,在身心俱疲,即将困死在山中之时,这位年轻人想起了自己貌美的妻子,就在山中放声高歌,以此来抒发自己心中对于爱人的思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