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5/8页)

一行人离开了未央宫。

霍善精神抖擞地和卫青他们分享自己给霍小黑起的绝妙好名。

卫青看了眼那匹雪白小马驹的黑尾巴,觉得这名字起得倒也还算贴切。

霍去病领着霍善和金日磾归家。

他看得出金日磾是个很识趣的人,便也没有敲打这个曾经是匈奴休屠王太子的少年郎。

而是领着金日磾去见李长生,告诉李长生他们即将一起成为霍善家臣这件事。

李长生从没想过当官,只不过家臣是跟在霍善身边的,霍善一个三岁的小娃娃估摸着也没什么外事,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过日子。

只是对于金日磾这个“同僚”,李长生很有些忧心,因为此人面相一看便不怎么寻常。

再听霍去病说起金日磾的来历,李长生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霍去病一个放话说“匈奴不灭,无以家为”的人,放个前休屠王太子在自己儿子身边合适吗?

霍去病似是看出了李长生的想法,对李长生说道:“阿善自己挑的。”

那么多马奴负责牵马,霍善愣是从里头挑出个休屠王太子,只能说这娃儿不愧是他儿子,眼光着实有些独到。

李长生没话说了。

这可不仅是霍善自己挑的,还是刘彻亲自赐名并安排成霍善家臣的!

他哪怕当了霍善的家丞,也没法决定金日磾的去留。

有了这么一出,李长生便不再抗拒出任家丞了。

霍去病是大司马,有许多军务要忙,而他什么事都没有,理当由他好好看着霍善。

总不能真把霍善交给金日磾这个匈奴人。

霍去病倒没怎么担心,他虽然杀匈奴人,但也用匈奴人。

这里是大汉,金日磾不过是降奴,他怎么都不可能突然昏了头要害个半大小孩。

便是他舍得自己的性命,难道他还能舍得自己母亲、兄弟以及昔日族人的性命不成?

霍善可是刘彻亲封的朝阳侯,金日磾动了他无疑是想让自己举族一起陪葬。

何况杀个三岁小娃娃算什么本事?

说出去只会惹人笑话。

见过李长生这个未来同僚后,金日磾便留在了冠军侯府。

即使刘彻让他出任侯国庶子之职,金日磾依然挑了个离马厩近的落脚处,准备尽职尽责地替霍善把刘彻赐下的三匹马喂好。

霍善不懂大人的种种思量,等霍去病和李长生聊完以后就迫不及待地拉着他师父去看马。

小的是他家霍小黑!

性格烈的是给李长生挑的,李长生懂驯马,可以把它驯服!

性格温顺的是给师弟易知挑的,师弟说不了话,所以他的马必须要听话才行!

李长生听他讲了半天,才知道他在御前说要回新丰县去。

霍去病还同意了。

看来霍去病未必没有察觉卫霍两家在长安城的处境,他们站的位置越高,盯着他们的人就越多。

尤其他们还生在大汉这种在高祖时期便曾因为外戚出过乱子的王朝,不少人就更有理由拿他们的身份作文章了。

只是真要细究起来,宦官、权臣、宗室出的乱子也不少,只能说权欲这种东西一旦深陷其中,估计谁都可能逐渐迷失自我。

霍善要不是年纪还小,哪里舍得下长安城的繁华?

换成别人得了天子这般优待,怕是恨不得时刻待在御前不走,生怕离远了自己就失了这份恩荣。

李长生道:“那我先回去与你师弟说一声,省得他一直记挂着这事儿,每天睡不着吃不香。”

若是在此之前,霍善肯定不会答应让李长生走的,可现在他知道自己必定能回去也就不怕了。他说道:“那师父你要快些回来,若是过几日你不回来,我便自己走回去!”

李长生无奈地笑道:“好,过几日我就回来。”

霍善与李长生说定了,才依依不舍地送李长生到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