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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开中、简政(第4/6页)

朱厚照摸了摸鼻头,“礼卿,若是照此修改,不出几年,这些商人也会与朕的臣子勾结在一起大肆贪墨,随后在默许之下大行私盐,到那个时候朝廷的盐税还是减少。这样改动,也就是从养肥一群人变成养肥另一群人。”

顾佐不敢完全否认这种现象,私盐问题历朝历代都没有办法杜绝。

这本来也是没法杜绝的事,因为官盐当中有‘行政成本’,随着吏治的败坏,这个成本必定是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官员不是给自家生产食盐,质量做不好是一定的,所以价高质差,就是官盐的宿命。

一旦出现这种局面,私盐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因为这其中可以获利。只要获利就一定有人去做。

现如今反正就是他和顾佐君臣两人,朱厚照也就把自己的想法尝试着说出了口,“礼卿,你觉得……若是将盐场也交给盐商如何?”

开中盐法之中,运输和销售这个环节都交给了商人,生产也就是盐场还在朝廷手中。朝廷通过控制盐场来控制食盐的源头,手里有货,还怕没钱?

顾佐大惊,“若是这样,朝廷只能课税,盐税所得会更加减少!”

朱厚照摇摇头,“非也。朕不会将盐场免费交给盐商,而只是将经营盐场的权利拍卖给盐商,朝廷固定取得一个收入。剩余的由商人自负盈亏,他们赚多赚少都与朝廷无关。”

这样以后,朝廷就不再介入生产、运输和销售的任何一个环节。同时也不再有私盐问题。因为所有的盐都是私盐。

“这……问题在于,朝廷无法控制盐场也就无法再掌握食盐了!”

顾佐作为这个年代的官员,站在朝廷的角度考虑,天生的就有一种想要控制食盐的倾向。因为食盐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战略物资。

不过朱厚照对于官办盐业并不具有信心,事实上,自盐业专卖以来,私盐始终为历代盐业治理的痼疾。清朝的盐业制度算是好的,但是清朝末年私盐同样泛滥。

“你先不必着急,咱们只是先议一议。弘治五年,当时的户部尚书改革了开中盐法,其目的一是解商人守支之困,二是增加了太仓收入。朕这个法子并非是拍卖盐场的产权,盐场还是归于朝廷,拍卖的是盐场的经营权,所得收入也可抵盐引。”

“与此同时,朝廷不再负责盐场生产,于是便不再需要盐运司、盐课司等一系列机构,这样不仅能够削减开支,而且还能从根子上绝了官员贪墨。”

顾佐皱起眉头,询问道:“如此一来,食盐生产售卖全在商人手中。商人重利,有意抬高盐价,百姓岂不深受其害?”

朱厚照摇头,“朕不会将所有的盐场拍卖给一家或是几家,必然是多家经营,并且不再有区域限制,若是谁家的盐贵,百姓可以不买。”

“若是盐商相互联合,统一抬价呢?”

朱厚照想了想,“确实有这种可能。如此,就要行政干预,罚钱抓人都可为之。”

“陛下,还不止如此。盐业是巨利,若朝廷拍得价高还好,拍得低了,其中利润岂不尽为盐商所得?”

“拍卖若想维持,势必需要让盐商获利,若是无利可图,谁来拍这些盐场?至于获利甚多,朝廷可加一期限。譬如你去拍一盐场,朝廷与你约定,经营权有五年或十年,期限之内获利尽为你得,到期之后朝廷收回经营权,重新定价拍卖。如果确实是暴利,那么其他竞争者再拍盐场时也会提价的,这样就给朝廷留下了调整的空间。”

这个法子有些大胆。

这一下子就将盐法从官办商运,改为了商办商运。朝廷成了甩手掌柜,除了拿一笔固定的收入,其余的都不再管,最大程度的降低自身的成本。

听起来似乎也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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