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小李:送进去!美滋滋!(第3/4页)
“基于以上,检方申请驳回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内容!”
段召在简单的进行陈述过后,将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
这个案子的犯罪证据和犯罪事实非常的清晰。
李小果是不是犯罪了,是不是有着完整的犯罪证据链,以及是不是缺少某部分东西。
在庭审之前,段召就已经经过了多次证据的整理。
确认了,在这场庭审上并不缺少任何的证据链,也不缺少任何一环的证据。
田阳的陈述是什么?
田阳的陈述完全是在依照着间接证据的情况,来进行反驳。
关于这一点审判长会采纳吗?
从这个案件的情况来看绝对不会!
面对着公诉人的反驳。
田阳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其他可以陈述的有用的信息和内容。
这场案件本来就不是一个能做无罪辩护的案件。
委托人的要求是非要做无罪辩护。
他先前也已经说明了,做无罪辩护的难度很大。
可是委托人执意要做无罪辩护,在这一点上他也没有什么好辩护的点。
所以在面对着审判长询问对这个案件有没有什么其他看法的时候。
田阳只能表示对于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其他的看法。
依旧从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发生了关系,发生了侵害关系,作为阐述的主要内容。
但是这一次的阐述却被审判长直接打断。
并且曹川直接点明了这个案件的关键问题——
“公诉人提交的现有的证据已经表明了李小果有着犯罪的确凿证据。”
“被告人委托律师认为在这个案子当中李小果没有犯罪行为。”
“那怎么解释其他几名被告人员一致的认为李小果是主犯?”
“怎么来解释,李小果在一开始的时候被认定成主犯,并且有着确凿的事实证明。”
“换句话说,在绝对的事实面前李小果有没有能够反驳的依据?”
“如果被告方委托律师拿不出来有利的反驳依据。”
“那么关于无罪辩护这一点,暂时停止有任何异议!”
曹川的每一个询问都在这个案子的关键点上。
但是以上的每一个内容,田阳都回答不上来。
或者说能回答的上来,但是回答的内容对于李小果是处在不利的形式当中的。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田阳只能摇头:
“审判长,我方暂时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出我方当事人李小果的无罪。”
“可是从其他方面来讲……我方当事人李小果的确是有着没有侵害的几率。”
“再者……”
听到这话,曹川作为审判长直接陷入到了沉默当中。
将其打断。
“好了,被告人委托律师暂时不要再进行陈述了。”
“我刚才已经非常清楚的提醒过被告人委托律师了,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讨论。”
“好的。”
面对这一次的提醒,田阳只能不再进行陈述。
而曹川在看到田阳沉默后,揉了揉眉心,深吸了口气。
没有证据能够表明无罪,那说什么?
想利用疑罪从无的观点?
可是疑罪从无,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有罪!
现在已经有证据证明李小果有罪了。
你还用这一个方式来质问公诉人,来做无罪辩护。
这不扯淡吗?
曹川直接一个大无语,他审理过这么多案子了。
见过的场面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当事人蛮横不讲理的情况。
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在庭审场上,陈述出这样的观点还是非常的少见的。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再陈述下去基本上没有了什么太大的意义。
也无非就是那些内容,现在最关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