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庭审:没有证据你反驳什么?(第2/4页)

林万家在庭审上大声的诉说着自己是冤枉的。

对此……

洪江涛点点头开口:“从这场庭审上来讲。”

“你是有着所有的犯罪嫌疑,以及有着确凿的证据来证实你是犯罪嫌疑人的。”

“你说你是冤枉的,你能不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你是冤枉的?”

林万家犹豫过后才开口:“不能,我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既然暂时不能证明你是冤枉的,那么还请你尽量的能够配合庭审。”

“如果你真的是冤枉的,那么庭审也会还你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听到审判长的这些话,林万家心情平静了下来:

“好的审判长。”

“我配合。”

面对林万家的配合,洪江涛继续开口询问:

“你说你没有杀人动机……”

“在这里,我想问你,刘小雪既然不是你杀的,那么为什么杀人凶器,水果短刀会出现在你的宿舍柜内?”

林万家回答:“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清楚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宿舍柜内。”

“我都没有用过这种水果短刀,我怀疑这是其他人对我的栽赃陷害。”

洪江涛追问:“你怀疑这是其他人对你的栽赃陷害,那么你有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吗?”

“没有。”

林万家摇了摇头。

对于所有的控告,他都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表明自己的清白。

所以此时,在林万家的心里面是非常的绝望的。

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洗清自己的嫌疑。

“既然你没有证据来证明,那么你为什么判断这是其他人对你的栽赃陷害?”

“因为我真的没有做过!”

听到林万家这样的回答,洪江涛没有继续就着这个问题询问下去。

因为这个问题继续询问,林万家的回答,还是他没有犯罪行为,可是又拿不出实际性的证据。

没有,继续询问下去的必要。

“好的,那现在请你详细的描述一下,有关于当时的经过吧。”

“还有当时你做这些的想法。”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林万家开口:

“好的,审判长。”

“当时我所了解的经过,就是我当时和受害人,也就是刘小雪闹矛盾了。”

“我给她发消息约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当时在那个时间点的时候,我提前半个小时过去了,等到了那个时间,我没有等到她人就回去了。”

“剩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直接走了,后来再听到她的消息,就是她遇害了。”

“审判长,这就是我所了解到的情况。”

“按照你说的,没有等到受害人就回去了,你去哪里了?”

“你是回宿舍了,还是去什么其他地方了,有没有人能够证明?”

洪江涛整理着林万家的说法,继续询问。

“我们两个约定的时间是在晚上九点半,学校行政大楼后面的树林里面。

当时我等到九点半的时候,学校行政大楼的灯都关了,而且当时已经没什么人了。

该下课都已经下课了。

因为当时刚分手嘛,她没有来,她也没有回我消息,我给她发了好多消息。

我以为当时她不过来了,所以就去操场上溜达了一圈。”

“缓解一下情绪。”

“你到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多长时间?”

面对这个问题,林万家犹豫了数秒:“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能不能具体一下时间?”

“具体时间我不是太确定。”

“可是根据具体的证据上来看,你和刘小雪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九点半。”

“你说你在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回宿舍的时间理应在十点半左右。”

“但是那一天,根据宿舍阿姨的表述,你回去的时间在将近凌晨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