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判定结果!牟利?牟什么利?(第2/3页)
“这一点根本不重要,只要在结果上没有牟利就可以了!”
“重要的是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性就可以。”
“嗯……”老许点了点头:“我同意老王的看法。”
“这个案子在之前我就反复的看过一审的判决书。”
“在一审时,判定代购行为进行牟利,依靠的是控告方的说法,但是在主观性方面,则是依靠法理。”
“现在二审有了新的证据,能够表明林勇的主观性,我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判定,不是在主观上以牟利为目的。”
“嗯!既然这样,那么咱们关于这个问题算是统一了答案!”
段清水点点头,心里面对于这个判定已经有了详细的看法。
……
很快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
合议庭成员入场。
在刚才的休庭期间,庭审上的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开庭以后,会如何进行判定。
所以,伴随着合议庭成员的入场,庭审场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都将目光落在了审判台席位上。
尤其是方奇和张远。
这是这场庭审的第一个关键判定。
他们总不能刚到第一个关键点就败了吧?
方奇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此时,段清水作为审判长,敲响了法锤:
“休庭结束。”
“基于在刚才的庭审当中,已经对林勇是否是以主观故意为目的进行牟利商讨完毕。”
“现在开始宣布其判定结果。”
“首先,从主观故意方面,经过证人的陈述,可以明显的看出,林勇在售卖方面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主要的依据在于,林勇帮助病友家庭,减少其购买的开销,这一点是通过林勇的主观目的来进行实行的。”
“所以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林勇的主观并不是以故意牟利的目的。”
“另外,关于林勇代购是否牟利,这一点从结果证据上证明没有用于其家庭生活。”
“另外对于控告方所陈述的是否用于国外消费,这一点无客观事实证明。”
“所以判定林勇代购药物在结果上并没有用于自己生活的牟利。”
“综上。”
“判定林勇在代购药物上并没有主观的牟利行为。”
法槌落下。
判定结束。
对于这个判定,苏白认为是合理的,先不讲其他。
这个案子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讲,证据都是有利于林勇的。
无论是从客观的事实,还是从其他法定情理来讲,判定没有主观的牟利行为,都是合理的。
而另一边,方奇在听到判定后,表情虽然没有太大的波澜。
可是心里面却长叹了口气。
这是二审中的第一个判定,已经驳回了。
也就是说,只要驳回了这么一个判定,那么肯定就不会维持一审原判,至少在刑期上有所缩减。
虽然说主观故意性并不影响罪名的判定,但是会影响量刑的多少。
按照方奇的估计,失去了主观故意性这一条件。
至少要少判三个月到六个月有期徒刑。
从这一方面来讲,这已经违背了曹志伟的想法。
不过……
现在二审的判定已经下来,作为控告方,方奇也没有任何的新的,有力的事实来推翻这个判定。
不接受也只能接受……
只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判定当中,必须要好好的把握一下。
要不然量刑会逐一减少……那么对于格列正版药来说……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到时候,不仅仅会影响他的名声,肯定还会影响律所和这个大客户的合作。
这才是最关键的!
方奇在心里默念。
……
另一边,审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在判定完这一事实后。
继续开口:“关于本次庭审中的是否以主观牟利判定完成。”